编辑: Cerise银子 | 2017-06-23 |
018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公告
一、特别提示: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的有待改进的问题
1、公司未设立董事会下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 委员会、投资战略委员会等四个专业委员会.
2、新形势下公司需要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3、公司需进一步提高下属子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
4、公司个别董事存在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5、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需进一步修订完善.
6、公司信息披露出现过多次 打补丁 情况.
7、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方 面的培训需要加强.
二、公司治理概况
1、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于2000年12月由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为主发起人, 联合省内外四家发起人共同发起设立.2004年8月,经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核准, 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4400万股上市. 截止2006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8840万股,总资产166221万元, 净资产10013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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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按照《公司法》 、 《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修订了《公司章程》 、 《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 、 《董事会议事规则》 、 《监事会议事规则》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 《总经理工作细则》 ,制订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 《重大事项报告 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完成了股权分置改革.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基本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1、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范意见》及公司制定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召集、召开股东 大会.公司能够平等对待所有股东,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中小股东 依法享有平等地位,能够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
2、关于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具有独立的业务和自 主经营能力,公司控股股东为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 有公司股份10464.1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8840万股的55.54%.公司 控股股东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依法行使其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没有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决策和经营活动, 公司与控股 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做到了 五独立 ,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能够独立运作.
3、关于董事和董事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 、 《公司章程》 规定的选聘程序选举董事,本届董事会有12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 事4名,董事会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各位董 事能够依据《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认真出席董事会会议,行使
3 董事职权. 独立董事除行使董事的一般职权外, 还认真行使特别职权.
4、关于监事和监事会:公司现有监事6名,其中职工监事3名, 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 法规要求. 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 《公司法》 、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能够依据《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认 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财务以及董事、经理和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
5、关于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公司已建立并逐步完善高级 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标准与激励约束机制,高管人员的聘任公开、透明、公正,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