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麒麟兔爷 | 2017-06-23 |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召开日:2006年1月20日;
恒源煤电 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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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网络投票时间:2006年1月18日――1 月20日.
四、本次改革相关证券停复牌安排
1、本公司董事会将申请股票自2005年12月19日起停牌,最晚于2005年12月29日复牌,此段时期为股东沟通时期;
2、本公司董事会将在2005年12月28日(含本日)之前公告非流通股股东与 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的情况、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并申请公司股票于公告后下 一交易日复牌;
3、如果本公司董事会未能在2005年12月28日(含本日)之前公告协商确定 的改革方案, 本公司董事会将刊登公告宣布取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 议,并申请公司股票于公告后下一交易日复牌;
4、本公司董事会将申请自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次日 起至改革方案实施完毕之日公司股票停牌.
五、查询和沟通渠道 热线
电话: 0557-3986269
3986224 3986204 传真: 0557-3986269 公司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公司互联网
网址: www.ahhymd.com.cn 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址:www.sse.com.cn 恒源煤电 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摘要)
5 释义在本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本公司/恒源煤电 指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皖北煤电集团 指 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燃料公司 指 安徽省燃料总公司 四方化工集团 指 合肥四方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开元工程公司 指 合肥开元精密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高斯达公司 指 深圳高斯达实业公司 方案/本方案 指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改革说明书/本改革说明书 指 恒源煤电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非流通股股东 指 方案实施前,所持本公司的股份尚未在交易 所公开交易的股东 流通股股东 指 持有本公司流通股的股东 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 会议 指200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 相关股东会议 对价 指 恒源煤电非流通股股东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 份获得流通权而向流通股股东安排的对价 会议股权登记日 指 召开股权分置改革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 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截止该日 收盘后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临时股东 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并进行表决 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 指 通过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 会议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有权获付非流通 股股东对价的流通股东股权登记日,截至该 日收盘后在册的流通股股东均有权获得非流 通股股东安排的对价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恒源煤电 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摘要)
6 上证所/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保荐机构/国元证券 指 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律师事务所 指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 指 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恒源煤电 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摘要)
7 摘要正文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一)改革方案概述
1、对价安排的形式、数量 本公司所有非流通股股东为获得其持有股份的上市流通权, 向方案实施股权 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作对价安排,非流通股股东实施对价安排后,由此 获得所持非流通股份的流通权. 恒源煤电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10元(税前),非流通股股东将其所得 分红现金按非流通股每10股转送3元给流通股股东作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对价的 现金部分,流通股股东所得现金对价共计3,672万元,即流通股股东每10股可获 现金对价约为5.56元,折合成股份约为每10股可得0.77股(按全流通后公司股票 理论市价7.20元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