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 2017-06-23 |
2、2008年10月23日,安徽省国资委下发《关于皖北煤电集团公司转让任楼 煤矿等煤主业资产的批复》(皖国资产权函[2008]567号)同意皖北煤电集团将 任楼煤矿、 祁东煤矿、 钱营孜煤矿及煤炭生产辅助单位 (供应分公司、 销售公司、 机械总厂、铁路运输分公司等)的相关资产和负债转让给恒源煤电及增持恒源煤 电新增股份事宜.
3、2008年11月13日,安徽省国资委下发《关于对皖北煤电集团公司转让任 楼煤矿等煤主业资产评估项目予以核准的批复》(皖国资产权函[2008]650号) 对本次交易所涉及资产的评估结果作出了核准.
4、2008年11月15日,恒源煤电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补充议案》 、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 告书》、《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 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议案》.本次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
5 了回避.
5、2008年12月3日,恒源煤电200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皖北煤 电集团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议案》、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与安徽省皖北 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收购协议》 、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 案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重大资产重组和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