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牛牛小龙人 | 2017-06-25 |
阁下如对本通函任何内容或应采取之行动有任何疑问,应谘询 阁下之股票经纪或其他注 册证券商、银行经理、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阁下如已出售或转让名下所有嘉进投资国际有限公司股份,应立即将本通函及随附之代表 委任表格交予买主或承让人或经手买卖或转让之银行、股票经纪或其他代理商,以便转交 买主或承让人. 本公司谨订於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星期五) 上午十一时正假座香港湾仔港湾道6-8号瑞 安中心1楼103室举行股东特别大会,召开大会之通告载於本通函第28至29页.无论 阁下 能否出席股东特别大会,敬请按随附之代表委任表格上印备之指示填妥表格,并尽快交回本 公司於香港之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秘书商务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28号金 钟汇中心26楼,惟在任何情况下,表格须於股东特别大会指定举行时间48小时前交回.填妥 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后, 阁下届时仍可依愿亲身出席股东特别大会并於会上投票. PROSPERITY INVESTMENT HOLDINGS LIMITED 嘉进投资国际有限公司*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310) 主要交易 有关出售GLORIOUS BRIGHT LIMITED之70%权益 * 仅供识别 目录CiC页次 释义
1 董事会函件
4 附录一:本集团的财务资料
14 附录二:一般资料
23 股东特别大会通告.28 释义C1C於本通函内,除非文义另有所指,否则以下词汇具有以下涵义: 「联系人士」 指 具有上市规则所赋予之涵义 「营业日」 指 香港及中国银行一般开门营业之日子 (星期
六、星 期日及香港或中国任何公众假期及於上午九时正至 下午五时正悬挂或持续悬挂八号或以上热带气旋警 告讯号或於上午九时正至下午五时正悬挂或并未解 除 「黑色」 暴雨警告讯号之任何日子除外) 「董事会」 指 董事会 「英属处女群岛」 指 英属处女群岛 「本公司」 指 嘉进投资国际有限公司,一家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 有限公司,其已发行股份於联交所上市 「完成」 指 完成出售协议 「先决条件」 指 出售事项之先决条件,其详情载列於 「先决条件」 一 段内 「代价」 指 根鍪坌橹蹩钪酃煞菁跋鄞钪 「董事」 指 本公司之董事 「出售事项」 指 卖方根鍪坌橹蹩罴疤跫蚵蚍匠鍪巯酃 份及销售贷款 「出售协议」 指 卖方与买方就买卖销售股份及销售贷款而於二零一 一年十月二十七日订立之协议 释义C2C「Glorious Bright」 指Glorious Bright Limited,於香港注册成立之公司, 并根愀鄯163章放债人条例持有放债人牌 照,为卖方之全资附属公司 「Glorious Bright集团」 指Glorious Bright及附属公司 「本集团」 指 本公司及其不时之附属公司 「香港」 指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港元」 指 港元,香港之法定货币 「最后实际可行日期」 指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即本通函付印前为确 定其中所载若干资料之最后实际可行日期 「上市规则」 指 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本通函而言不包括香港、澳门 特别行政区及台湾 「买方」 指Sino Tycoon Investments Limited,一家於英属处女 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余下集团」 指 於完成后不包括Glorious Bright Group的集团 「销售贷款」 指9,800,000港元,即於完成时Glorious Bright结欠卖方 之部份股东贷款 「销售股份」 指 於完成时Glorious Bright已发行股本之70% 「证券及期货条例」 指 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 释义C3C「股东特别大会」 指 将召开及举行以供股东考虑及酌情批准出售协议、 股东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之本公司股东特别 大会 「股东」 指 股份持有人 「股东协议」 指 买方、卖方与Glorious Bright於完成时为规管彼等就 Glorious Bright集团於完成后之事务 (包括但不限於 其营运、管理及业务) 之关系及与Glorious Bright集 团进行之交易将订立之股东协议 「增加股本」 指 为达成本通函 「先决条件」一节第(iv)段所载之条 件,由卖方向Glorious Bright注入10,000,000港元以 认购Glorious Bright之新股份 「股份」 指 本公司股份 「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附属公司」 指Ever Legend Enterprises Limited,一家於香港注册 成立之有限公司及Glorious Bright之全资附属公司 「主要股东」 指 上市规则所界定之本公司主要股东 「卖方」 指Genius Choice Investments Limited,一家於英属处 女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为本公司间接全资附 属公司 「卖方贷款」 指 紧随完成后,Glorious Bright可能结欠卖方之全部 金额,而根Glorious Bright集团於二零一一年九 月三十日之未经审核管理账目,该项金额应为约 53,882,311港元 「%」 指 百分比 董事会函件C4CPROSPERITY INVESTMENT HOLDINGS LIMITED 嘉进投资国际有限公司*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310) 执行董事: 成海荣 (主席) 非执行董事: 刘高原 (副主席) 独立非执行董事: 酆念叔 吕兆泉 黄丽坚 注册办事处: Clarendon Hou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