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雷昨昀 | 2017-07-07 |
2017 年4月20 日出具的中瑞评报字【2017】第000227 号《秦皇岛富 连京电子有限公司拟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 产评估报告》 本法律意见书 指 《北京君嘉律师事务所关于秦皇岛富连京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 让的法律意见书》 报告期 指2015 年度、2016 年度及
2017 年1-2 月元指人民币元 注:在本法律意见书中,除完整引用外,相关数据均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本法律意见书中任何表格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北京君嘉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 目录
第一节引言・1
一、本所及本所律师简介・1
二、本所律师声明・2
第二节正文・3
一、本次股票挂牌并公开转让的批准与授权・3
(一)公司本次申请股票挂牌并公开转让的内部批准・3
(二)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事股票挂牌并公开转让的授权范围・3
(三)公司股票挂牌并公开转让需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审查同意・4
二、本次股票挂牌并公开转让的主体资格・4
(一)公司系依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4
(二)公司是依法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4
三、本次股票挂牌并公开转让的实质条件・5
(一)公司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5
(二)公司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6
(三)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7
(四)公司股权明晰,股份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9
(五)公司符合《关于挂牌条件适用若干问题的解答
(二)10
(六)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10
四、公司的设立・10
五、公司发起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13
六、公司的股本及演变・16
七、公司的独立性・25
八、公司的业务・26
九、公司业务发展目标・28
十、公司的环境保护、产品质量和技术等标准・28 十
一、公司的核心技术及核心技术人员・30 十
二、公司的劳动用工及安全生产・32 十
三、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33 十
四、公司的主要财产・40 十
五、公司的税务及财政补贴・43 十
六、公司的重大债权、债务・43 北京君嘉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4 十
七、公司重大资产变化、对外投资及收购兼并・47 十
八、公司章程的制订及修改・47 十
九、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48 二
十、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9 二十
一、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53 二十
二、《公开转让说明书》的法律风险评价・54 二十
三、结论性意见・55 北京君嘉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1 北京君嘉律师事务所 关于秦皇岛富连京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 法律意见书 君嘉【2017】文字第
075 号 致秦皇岛富连京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君嘉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贵公司的委托, 作为本次公司申请股票挂牌并 公开转让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监督管理办法》 、 《业务规则》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本所与公司签订 的《聘请专项法律顾问协议书》为贵公司提供法律服务. 本所及本所律师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律师行业依法制定的业务标准、 执业规范和职业道德准则以及勤勉尽责的精神出具本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