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865397499 | 2017-07-23 |
(三)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自查情况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 (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 、 《关于强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内幕交易防控相关问题与解答》 (2019 年2月11 日)等法律 法规的要求,上市公司披露重组报告书后终止重组的,应当补充披露股票交易自查报告,股 票交易自查期间为披露重组报告书至终止重组.本次自查期间为本次交易报告书披露之日 (即2018 年11 月10 日)至董事会审议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之日止(即2019 年5月24 日) ,本次自查范围包括:知悉本次交易终止情况的交易对方、中介机构及有关知情人 员,及前述自然人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 公司已就自查内容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提起查询申请, 目前暂未取 得交易数据, 待取得交易数据并完成相关自查后, 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将对相关内幕信息知 情人买卖股票交易情况出具核查意见.
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终止的原因 由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历时时间较长, 期间国内护肤品行业市场环境发生较大改变, 导致标的公司经营情况有所波动, 业绩未达承诺预期, 此后交易双方就公司估值等交易核心 条款进行多次磋商,但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此外,2019 年5月9日,本次重组审计机 构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为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结 合中介机构意见, 经与主要交易对方协商, 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并撤回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文件.
四、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决策程序和承诺事项
2019 年5月24 日,公司召开九届十五次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并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议案》 , 公司董事会同意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独立董事对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发表了 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承诺: 公司将在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刊登后及时召开投资者说明会, 公司在本公告 日起的
1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五、终止筹划相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未通过中国证监会核准, 公司也尚未参与标的公司的生产经营, 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同时, 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影响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未来公司将继续优化主营业务结构, 增强综合竞争力,维护股东利益,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特此公告.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