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ubingb 2017-08-16
涉案房地产价格评估报告书估价项目名称: 苏玲、刘运华位于恩施市舞阳坝街道办事处 金子坝村现代家居城第 C 区2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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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1113号房地产的市场价值与自扩建房屋重置价 值评估 委托方:恩施市人民法院房地产估价机构 : 恩施州振业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严伟芳(注册号:4220160049)彭佐康(注册号:4220150075)估价作业期:2017 年8月29 日至

2017 年9月20 日估价报告编号:恩施振业评字(2017)第A629号目录致委托方函.

1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声明.3 估价的假设和限制条件.4 房地产估价结果报告.8

一、委托方.8

二、估价机构.8

三、估价对象.8

四、估价目的.15

五、价值时点.15

六、价值定义.15

七、估价原则.16

八、估价程序.17

九、估价依据.18

十、估价方法.19 十

一、估价结果.21 十

二、估价人员.22 十

三、估价作业日期.22 十

四、估价报告使用期限.22 十

五、变现能力分析.23 十

六、报告使用提示.23 十

七、报告附件.24

1 致委托方函恩施振业评字(2017)A629 号 恩施市人民法院: 接受贵方委托,本评估机构对苏玲、刘运华位于恩施市舞阳坝街道 办事处金子坝村现代家居城第 C 区2号楼

3 单元 10+11 层

1006、1113 号 房地产的市场价值与自扩建房屋重置价值进行了评估.估价目的是为司 法拍卖提供房地产市场价值参考依据.价值时点确定为

2017 年8月29 日. 估价对象为位于恩施市舞阳坝街道办事处金子坝村现代家居城第 C 区2号楼

3 单元 10+11 层

1006、1113 号房屋与自扩建房屋及装修.估价 对象房屋所有权人为苏玲、刘运华,土地登记用途为商服用地,房屋登 记用途为公寓,总建筑面积为 297.88 O(其中商品房买卖合同范围内建 筑面积 209.97 平方米,自扩建房屋面积 87.91 平方米) . 我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 《最高 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和变卖工作的若干规定》及国家 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并结合贵方提供的相关评 估资料,综合考虑估价对象现状特征,对估价对象进行客观、公正、科 学地专业分析,形成意见和结论.我们做了认为必要的估价程序,并在 拟定的估价作业期内完成了估价任务. 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采用科学合理的估价方法,在认真

2 分析现有资料的基础上,结合估价人员长期积累的执业经验,经分析测 算,确定估价对象于价值时点且全部满足评估的假设和限制条件下的评 估参考价值为$146.58 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佰肆拾陆万伍仟捌佰元整) . 其中, 《商品房买卖合同》范围内房地产评估价值为$126.17 万元,自扩 建房屋房地产评估价值为$7.90 万元,自扩建房屋装修评估价值为 $12.51 万元,合计 146.58 万元.评估明细见附表 1: 房地产市场参考 价值评估结果汇总表 及附表

2 苏玲、刘运华自扩建房屋及装修价值 评估汇总表 . 本报告仅供委托方在本次评估目的下使用,不得作为其他用途;

本 次评估结果不能视为估价对象可实现价值的保证;

委托方应充分理解报 告所提示注意事项并谨慎使用本报告结论;

若有异议可自收到报告

7 日 内申请我公司复核;

本报告有效期为一年,即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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