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枪械砖家 | 2017-08-19 |
1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1,000 58.83%
2 中国空空导弹研究院 13,500 15.57%
3 航建航空产业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 7,750 8.94%
4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 9,292 10.72%
3 5 中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250 2.60%
6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1,900 2.19%
7 洛阳兴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000 1.15% 合计 86,692 100.00% 本次增资经中航锂电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中航锂电将与中航工业集团签订增 资协议,各方权利义务的具体约定最终以正式签署的增资协议为准.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中航工业集团增资中航锂电的作价以具有合格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中联 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对中航锂电的评估值为准,交易价格公允.根据评估 报告,中航锂电的净资产评估值为171,690.74万元,本次增资资金14,000万元按 2.14:1的比例认缴注册资本(成飞集成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增资中航锂电时 的认缴注册资本比例为2:1).
五、2013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除中航工业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外,自2013 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中航 工业集团直接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为
0 元.
六、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新能源行业处在结构调整和发展的重要阶段, 锂电池行业尚处于市场培 育期,处在奠定发展基础的重要阶段,中航锂电为形成技术领先优势,加大研发 力度, 技术研发需要大量资金投入;
同时生产经营尚未完全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 亟待通过进一步资金注入用于生产线建设改造及补充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以 提升公司技术研发创新实力,提高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升公司在行业中的地位 和竞争力. 本次增资将为中航锂电补充流动资金,保障其科研、生产、经营顺利开展, 对中航锂电的财务状况将产生积极影响, 有利于中航锂电在市场竞争中获取更好 的市场竞争力. 增资完成后,中航锂电现有名称及经营范围不变,董事会及监事会人员数量 及结构不发生变化,除股权比例发生变化外,各股东单位不变,公司对中航锂电 仍保持绝对控股,因而对中航锂电的经营管理不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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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发表的意见
1、独立董事曹延安、刘锡良、彭启发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的事 前审查后,认为: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 中航工业集团 )对中航锂电(洛阳)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航锂电 )进行增资,保障其生产、科研、经营顺利开 展,对中航锂电的财务状况将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中航锂电在市场竞争中获取 更好市场竞争力. 中航锂电的股权价值是在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基础上, 由中联资产 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值为准,交易价格客观、公正、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未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中航工业集团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同意将上述 关联交易事项提交给成飞集成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曹延安、刘锡良、彭启发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发表的独立意见 如下: (1)同意中航工业集团对成飞集成子公司中航锂电进行增资事项. (2)中航锂电的股权价值是在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基础上,由中 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值为准,交易价格公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