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鱼饵虫 | 2017-10-12 |
3、并处违法生产、销售劣药复方醋酸地塞米松乳膏(批号:1706403,规格:复方)货值金额〔贰万肆仟零伍拾壹 元陆角(24051.60 元) 〕2.6 倍的罚款陆万贰仟伍佰叁拾肆 元壹角陆分(62534.16 元) ;
合 计执行罚没款 陆万玖仟贰佰叁拾玖元叁角陆分(69239.36 元) . 请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
15 日内将罚没款缴到驻马店 市财政局非税收入归集专户(开户行:中原银行驻马店文明 路支行,账号:521010028624012).逾期不缴纳罚没款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 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 3%加处罚款,并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 强制执行.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
60 驻马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驻)食药监 药罚〔2018〕6 号第7页,共7页日内向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者驻马店市人民政府 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
6 个月内依法向驻马店市驿城区人 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 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 制执行. (公章) 2018年11 月29 日注:存档(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