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笔墨随风 2017-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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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 Jinmao Holdings Group Limited 中国金茂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於香港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票代号:00817) 公告 与中化集团订立的租赁框架协议下的 持续关连交易及年度上限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11年11月11日、2014年11月3日及2016年12月7日的公告 及日期为2011年12月2日的通函,以及本公司附属公司金茂酒店日期为2016年12 月7日及2018年12月21日的公告,内容有关 (其中包括)本公司与中化集团订立 的租赁框架协议,以及金茂酒店的附属公司中国金茂 (集团) 与中化集团订立的 金茂租赁框架协议及经续期金茂租赁框架协议下的持续关连交易及相关年度上 限. 本公司於2011年11月11日与中化集团订立租赁框架协议,吮炯畔蛑谢 团及其联系人出租北京凯晨世贸中心、中化大厦及上海金茂大厦办公用房.租 赁框架协议已於2011年12月22日获本公司独立股东批准,并於2012年1月1日起 生效,为期十年.其中就上海金茂大厦办公用房,中国金茂 (集团) 於2016年12 月7日与中化集团订立金茂租赁框架协议,双方并於2018年12月21日订立经续期 金茂租赁框架协议,酥泄鹈 (集团) 向中化集团及其联系人出租上海金茂 大厦办公用房.金茂租赁框架协议将於2018年12月31日届满.经续期金茂租赁 框架协议将於2019年1月1日起生效,为期三年.

2 鉴於租赁框架协议下的年度上限将於2018年12月31日届满,本公司经计及本集 团和中化集团的业务需求,租赁框架协议下的历史交易金额以及金茂租赁框架 协议下的历史交易金额及经续期金茂租赁框架协议下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三 个年度的拟定年度上限,拟就租赁框架协议下的交易厘定截至2021年12月31日 止三个年度的年度上限. 中化集团为本公司最终控股股东, 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约49.85%,因此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租赁框架协议下的租约构成本公司於上市 规则第14A章下的持续关连交易.由於持绩关连交易於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三个年度的年度上限所涉及的最高适用百分比率超过0.1%但少於5%,根鲜 规则第14A章,该交易须遵守申报、公告及年度审阅的规定,但可豁免独立股东 批准的规定. 与中化集团订立的租赁框架协议下的持续关连交易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11年11月11日、2014年11月3日及2016年12月7日的公告及 日期为2011年12月2日的通函,以及本公司附属公司金茂酒店日期为2016年12月 7日及2018年12月21日的公告,内容有关 (其中包括) 本公司与中化集团订立的租 赁框架协议,以及金茂酒店的附属公司中国金茂 (集团) 与中化集团订立的金茂租 赁框架协议及经续期金茂租赁框架协议下的持续关连交易及相关年度上限. 本公司於2011年11月11日与中化集团订立租赁框架协议,吮炯畔蛑谢 及其联系人出租北京凯晨世贸中心、中化大厦及上海金茂大厦办公用房.租赁框 架协议已於2011年12月22日获本公司独立股东批准,并於2012年1月1日起生效, 为期十年.其中就上海金茂大厦办公用房,中国金茂 (集团) 於2016年12月7日与 中化集团订立金茂租赁框架协议,双方并於2018年12月21日订立经续期金茂租赁 框架协议,酥泄鹈 (集团) 向中化集团及其联系人出租上海金茂大厦办公用 房.金茂租赁框架协议将於2018年12月31日届满.经续期金茂租赁框架协议将於 2019年1月1日起生效,为期三年. 鉴於租赁框架协议下的年度上限将於2018年12月31日届满,本公司经计及本集团 和中化集团的业务需求,租赁框架协议下的历史交易金额以及金茂租赁框架协议 下的历史交易金额及经续期金茂租赁框架协议下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三个年度 的拟定年度上限,拟就租赁框架协议下的交易厘定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三个年 度的年度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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