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芳甲窍交 | 2017-1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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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本基 金其 他代 销机 构情 况详 见基 金管 理人 发 布的 相关 公告 3.2 登记机构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及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
5999 号基金大厦 32-42 楼 法定代表人:张海波
电话: ( 0755)82763849 传真: ( 0755)82763889 联系人:古和鹏 3.3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市盈科 ( 深圳)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3 号荣超商务中心 B 座3层负责人:姜敏
电话:(0755)
88604192 传真:(0755)
36866661 经办律师:戴瑞冬、付强 3.4 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6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
202 号领展企业广场
2 座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人:曹阳 联系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曹阳 §4 基金名称 南方兴盛先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 基金的类型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6 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组合风险并保持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通过专业化研究分析,力争实现基金资 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7 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 ( 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 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 ( 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 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中小企业私 募债券、可转换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 ( 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 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以及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 0-95%. 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债券回购、银行存 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以及经中国证监 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 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 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8 基金的投资策略 8.1 投资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