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ieth 2017-11-27

2019 年4月26 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为李希勇先生、李伟先生、吴向前先生、吴玉祥先生、郭德春先生、赵青春先 生及郭军先生,而本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为孔祥国先生、蔡昌先生、潘昭国先生及戚安邦先生. 附注: 1. 有关参加股东周年大会的资格、委任代表、暂停办理股东名册以及公司之通讯地址等事项请参阅公司日期为2019年4月8日的 股东周年大会通知. 2. 由於

2019 年4月8日派发之股东周年大会代表委任书 ( 「旧委任表格」 ) 并无载列本补充通知中的新增第

13 项决议案,一份经修 订的股东周年大会代表委任书 ( 「新委任表格」 ) 经已编制,并与本股东周年大会补充通知一并附载. 无论 阁下会否出席股东周年大会,提请 阁下尽快按照随附之新委任表格上印列之指示将其填妥,并於股东周年大会 (或其任何 续会) 指定举行时间

24 小时前送达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

183 号合和中心 17M 楼. 尚未将旧委任表格交回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的股东若有意委任代理人代表其出席股东周年大会,须交回新委任表格.在此情况 下,毋须将旧委任表格交回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已递交旧委任表格至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之股东务须注意: (i) 如无递交新委任表格至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则其已递交的旧委任表格 (如已正确地填妥) 将被视为有效的代表委任书.除 日期为2019年4月8日之股东周年大会通知及旧委任表格所载决议案外,股东就此委任之代表将有权酌情就於股东周年大会上 正式提呈之任何决议案 (包括本股东周年大会补充通知所载之额外建议决议案) 投票或放弃投票. (ii) 倘新委任表格於

2019 年5月23 日上午

8 时30 分前交回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新委任表格将撤销及取代其之前交回的旧委任 表格.正确填妥的新委任表格将被视作为该股东交回的有效代表委任书. (iii) 如新委任表格於

2019 年5月23 日上午

8 时30 分之后方递交至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新委任表格将被视为无效.股东先前已 递交之旧委任表格将不会被撤销.其递交的旧委任表格 (如已填妥) 将被视为有效代表委任书.除日期为2019年4月8日之股东 周年大会通知及旧委任表格所载决议案外,股东就此委任之代表将有权酌情就於股东周年大会上正式提呈之任何决议案 (包 括本股东周年大会补充通知所载之额外决议案) 投票或放弃投票. 股东务请注意,填妥及交回旧委任表格及或新委任表格后,股东仍可依愿亲身出席股东周年大会或其任何续会,并於会上投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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