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夸张的诗人 | 2017-12-01 |
16 部以中 文获准名称 「华泰六八八六股份有限公司」 及英文公司名称 「Huatai Securities Co., Ltd.」 注册为注册非香港公司,其H股於
2015 年6月1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 (股票代码:6886) ,其A股於
2010 年2月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股票代码:601688) ,除文义 另有所指外,亦包括其前身 「首席执行官」 本公司首席执行官 「 《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经不时修订)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董事」 本公司董事 「 《公司对外担保 决策制度》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决策制度》 (经不时修订) C
2 C 「集团」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及彼等各自的前身公司 「港币」 港币,香港法定货币 「香港」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香港联交所」 或 「联交所」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H 股」 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的外资股,以港币认购及买 卖,并於香港联交所上市 「独立非执行董事」 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江苏省国资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最后可行日期」
2019 年5月6日,即本通函刊印前为确定其中所载若干资料之最 后可行日期 「上市规则」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惟仅就本通函而言,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经不时修订) 「报告期」
2018 年1月1日至
2018 年12 月31 日 「人民币」 人民币,中国法定货币 「 《董事会议事规则》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经不时修订)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经不时修订) 「股份」 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的普通股,包括 A 股及 H 股C3C「股东」 股份持有人 「监事」 本公司监事 「监事会」 本公司监事会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工作细则》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不时修 订) 「%」 百分比 C
4 C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中文公司名称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以 HTSC 名义开展业务) (股份代号:6886) 执行董事: 注册办事处: 周易先生 (董事长、总裁) 中国 朱学博先生 江苏省南京市 江东中路
228 号 非执行董事: 丁锋先生 香港主要营业地点: 陈泳冰先生 香港 徐清先生 皇后大道中
99 号 胡晓女士 中环中心
42 楼4201 室 范春燕女士 独立非执行董事: 陈传明先生 刘红忠先生 李志明先生 刘艳女士 陈志斌先生
2019 年5月10 日 敬启者: 绪言 本通函旨在向 阁下,作为 H 股持有人,提供年度股东大会通告 (载於本通函第
16 至20 页) 及向 阁下提供合理必要的资料,以便 阁下就投票赞成或反对於年度股东大会上提 呈的决议案作出知情决定. 於年度股东大会上,将提呈普通决议案以批准:(i) 本公司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ii) 本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2018 年度监事会 工作报告」 ) ;
(iii) 本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iv) 本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