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苹果的酸 | 2017-12-06 |
2017 年12 月20 日前(含当日) ,以专人送达或邮寄的方式,将本公告所附表格《
14 宝钢 EB 到期赎回事宜之 QFII/RQFII 情况表》 (请填写并加盖公章) 、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需加盖公章) 、QFII 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一并送交给本 公司. 邮寄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大道
1859 号宝武大厦 联系
电话:021-2065
8888 联系人:王行兵、艾青 本公司在收到上述材料后向当地税务部门代缴 QFII 所得税.如QFII 未履 行债券利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或纳税申报义务导致发行人无法完成代扣代缴, 由 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非居民企业自行承担.
七、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要了解
14 宝钢 EB 到期赎回的具体条款,请查阅本公司在
2014 年12 月8日于《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宝钢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4 年可交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投资者亦可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查阅募集说明书全文及相应条款.
八、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部门: 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
电话: 021-2065
8888 传真: 021-2065
8899 特此公告. (本页无正文,为 《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关于
14 宝钢 EB 到期赎回 和摘牌公告》之盖章页) 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年月日附表:
14 宝钢 EB 到期赎回事宜之 QFII/RQFII 情况表 中文 英文 在其居民国(地区)名称 在中国境内名称 在其居民国(地区)地址 国(地区)别 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后持债张数(张) 债券利息(税前)(人民币元) 债券利息所得应纳税款(人民币元) 联系人: 联系
电话: 传真:
邮箱: 公司名称及签章: 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