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霜天盈月祭 | 2017-12-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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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68727081 至85(五线) 传真:(010)68727086
4 估价师声明 我们郑重声明: 1. 我们在本估价报告中陈述的事实是真实的和准确的,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2. 本估价报告中的分析、意见和结论是我们独立、客观、公正的专业 分析、意见和结论,但受到本估价报告中已经说明的估价假设和限 制条件的限制. 3. 我们与本估价报告中的估价对象没有现实或潜在的利益,与估价委 托人及估价利害关系人没有利害关系,也对估价对象、估价委托人 及估价利害关系人没有偏见. 4. 我们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 、 《房地产估 价基本术语标准》进行分析,形成意见和结论,撰写本估价报告. 北京京港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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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估价的假设和限制条件 1.一般假设 (1)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对估价委托人提供的《房屋所有权证》 (X 京 房权证海字第
086924 号)权属资料的复印件进行了审慎检查,未向政 府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在无理由怀疑其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的情况下,假定估价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2)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仅对估价对象所在楼座的外观、 楼内公共部分 进行了现场查勘,已对房屋安全、环境污染等影响估价对象价值的重大 因素给予了关注, 在无理由怀疑估价对象存在安全隐患且无相应的专业 机构进行鉴定、检测的情况下,假定估价对象能正常安全使用. (3)本次估价假设产权人对估价对象的使用、管理、处置等任何有关 运作方式、程序均符合国家、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 (4)本次估价以价值时点的房地产市场为公开、平等、自愿的交易市 场为限制条件. (5)估价对象得到最有效利用,并能按现状保持正常使用. (6)估价对象的房屋所有权人、房屋坐落、房屋性质、产别、结构、 建筑面积、规划用途等以《房屋所有权证》 (X 京房权证海字第
086924 号)为准;
装修设备状况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房地产评估委托补 充函》 (2016 年7月26 日)所载的普通装修(客厅及卧室地面铺地砖, 墙面、顶棚刷涂料;
厨房、卫生间地面铺地砖,墙面贴墙砖,有吊顶;
厨卫设备齐全并可正常使用)为准. (7)估价对象房屋格局、朝向根据《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房地产评 估委托补充函》 (2016 年7月26 日)所载的两室一厅一厨一卫,西北 北京京港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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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朝向为准. (8) 本报告未考虑可能与估价对象有关的债权及债务情况对估价结 果的影响. (9)本报告估价结果是估价对象于价值时点在现状利用条件下的房 地产市场价值,包括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价值和与房屋有关的结构、安 装及装修工程价值,不包括室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家具、电器等物品 价值. 2.未定事项假设 本次估价对象无未定事项,故无未定事项假设. 3.背离事实假设 (1)根据估价委托人提供的《房屋所有权证》 (X 京房权证海字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