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债权的利息;
主债权. (3)多个抵押权并存时的清偿顺序. ①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
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②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③顺序在后的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先到期的,抵押权人只能就抵押物价值超出顺位在先的抵押担 保债权的部分受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