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Q215851406 | 2017-12-30 |
10 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整(如遇相关证券暂时无法交易的,自可 交易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整),并向管理人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及中 国基金业协会报告.
(五) 管理期限 无固定存续期.
(六) 产品结构 本集合计划根据每类份额运作周期的不同分为 N
1、N
2、N
3、N
4、N
5、N
6、N7 类和 X 类计划份额,根据发行日或到期日或业绩基准的不同,分为不同的计划份额.其中 N
1、N
2、N
3、N
4、N
5、N
6、N7 类设有固定的运作周期,分别为
7 日、14 日、28 日、56 日、91 日、182 日和
364 日;
X 类份额的运作周期不固定,管理人在每期 X 类份额开 放参与前在管理人网站公告确定其运作周期,X 类集合计划份额根据其运转周期、发 行日或到期日的不同,分为不同的计划份额.管理人在各类集合计划份额每期运作周 期开始前设定各期份额的年化参考收益率,并在管理人网站公告. N1(7 日)、N2(14 日)、N3(28 日)、N4(56 日)类集合计划份额的每期运作 周期到期后自动进入下一运作周期.N5(91 日)、N6(182 日)、N7(364 日)类集合 计划份额的每期运作周期到期后自动赎回.X 类份额原则上运作期限超过三个月(含 集合资产管理合同 2-1-12 三个月)的到期后自动赎回,低于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