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Q215851406 2017-12-30

1 元 指定网站 指管理人发布计划有关信息的互联网站光大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www.ebscn-am.com) 集合资产管理合同 2-1-7 不可抗力因素 指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克服、无法避免且在 《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生效之后发生的,使合同当 事人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的任何事件,包括但 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政府征 用、没收、法律变化或其他突发事件、证券交易场 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等 关联方关系 本《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和《说明书》所指关联方 关系的含义与《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 露》中的关联方关系的含义相同 集合资产管理合同 2-1-8

三、 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当事人 委托人: 投资者签署本合同且合同生效后, 即为本合同的委托人. 委托人的详细 情况在本合同签署页中列示. 管理人: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17 楼 法定代表人:熊国兵 注册资本:2 亿元人民币

电话: (021)22169999 传真: (021)22169634 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法定代表人:洪崎 注册资本: 人民币 222.62 亿元

电话:(010)58560666 推广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直销) .

1、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注册资本:34.18 亿元人民币

电话: (021)22169999 传真: (021)22169634

2、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中国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注册资本:404.3479 亿元人民币

电话: (010)63636363 传真: (010)63639060

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集合资产管理合同 2-1-9 成立时间:1984 年1月1日注册资本:叁仟叁佰肆拾亿壹仟捌佰捌拾伍万零贰拾陆元人民币

电话: 010-66105799

4、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154 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成立时间:1988 年8月22 日 注册资本:190.52 亿元人民币

电话: 0591-87824863

5、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直销) 简介见上文. 集合资产管理合同 2-1-10

四、 集合计划的基本情况

(一) 名称 光大阳光北斗星

2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简称为 光大阳光北斗星

2 号

(二) 类型 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三) 目标规模 本集合计划推广期规模上限为

100 亿份,存续期不设上限. 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推广期和存续期规模及各类份额的规模上限, 并由 管理人在管理人指定网站公告.

(四) 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 本集合计划投资范围为国内依法发行的、 中国证监会允许集合计划投资的金融产 品,包括固定收益类金融资产、现金类资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集合计 划投资的其他投资品种. 本集合计划不直接在二级市场上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可以参与一级市 场新股申购或增发新股、持有因可转债转股所形成的股票、因所持股票所派发的权证 以及因投资可分离交易可转债而产生的权证等, 因上述原因持有的股票和权证等资产, 本集合计划应在其可交易之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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