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赵志强 2018-01-12

(一)住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管理负责人或管理委员会促请其改善,於三个月内仍未 改善者,管理负责人或管理委员会得依区分所有权人会议之决议,诉请法院强制其 迁离:(经§22I) 1. 积欠依本条例规定应分担之费用,经强制执行后再度积欠金额达其........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