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人间点评 2018-01-27
河南雄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推荐报告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推荐河南雄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的推荐报告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全国股份转让系 统公司 )下发的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 规则(试行) 》 (以下简称《业务规则》 ) ,河南雄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雄峰股份 、 股份公司 或 公司 )就其股份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以下简称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 )公开转让事宜经过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 批准,并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提交了挂牌申请.

根据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发布的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尽 职调查工作指引(试行) 》(以下简称 《指引》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 山西证券 或 我公司 )对雄峰股份的公司业务、公司治理、公司财 务和公司合法合规事项等进行了尽职调查, 对雄峰股份本次申请进入全国股份转 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出具本报告.

一、尽职调查情况 山西证券推荐雄峰股份挂牌项目小组(以下简称 项目小组 )根据《指引》 的要求,对雄峰股份进行了尽职调查,了解的主要事项包括公司基本情况、公司 业务、公司治理、公司财务及公司合法合规经营等. 项目小组与雄峰股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部分员工 等进行了交谈, 并同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华联律师事务所郑州分所、 山东和信会计 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的注册会计师进行了交流;

查阅了公司章程、 股东 (大) 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会计凭证、会计 账簿、审计报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资料、纳税凭证等;

了解了公司的生产 经营状况、内控制度、规范运作情况和发展计划.通过上述尽职调查,项目小组 出具了《河南雄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尽职调查报告》 . 河南雄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推荐报告

二、公司符合挂牌基本条件

(一)公司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 1.依法设立 有限公司设立于2002年1月21日,股份公司设立于2016年1月26日,均系依据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并已取得《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 . 2.存续满两年

2002 年1月21 日,公司成立时登记名称为河南雄峰科技有限公司.

2015 年12 月12 日,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和信 审字(2015)第020257 号《审计报告》,截至

2015 年10 月31 日,有限公司账 面净资产为人民币 12,412,236.16 元.

2015 年12 月13 日, 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开元评报字[2015]598 号 《评 估报告》,截至

2015 年10 月31 日,公司的总资产评估值为 6,465.16 万元,总 负债评估值为 4,703.77 万元,净资产评估值为 1,761.39 万元.

2015 年12 月13 日,有限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确认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和信审字(2015)第020257 号《审计报告》;

确认 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开元评报字[2015]598 号《评估报告》;

确定折股 比例和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

2015 年12 月28 日, 雄峰有限全体股东签署了 《发 起人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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