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过于眷恋 2018-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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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苏州市教育局苏教基〔2019〕10 号 印发《关于集中开展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 专项治理操作方案》和《全市学校安全风险隐患 专项整治操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区教育局(教体文旅委) ,各直属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和的通知》 (苏教基〔2019〕7 号)文件要求,苏州市教育 局制定了《关于集中开展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操 作方案》和《全市学校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操作方案》 ,现 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集中开展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工作联系人: 市教育局基教处沈锋,联系

电话:0512-65224024;

全市学校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工作联系人:市教育局保卫 -

2 - 处吴裕忠,联系

电话:0512-65226155. 苏州市教育局

2019 年5月5日(此件公开发布) -

3 - 关于集中开展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 专项治理操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教育的系列重要论述、党 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持续开展以集中整治义务教 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为重点的教育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 题的专项治理活动,加快构建 以生为本、依法治校 的良好育 人生态,努力办好更加公平、更有质量、人民满意的基础教育. 根据省厅相关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 行为专项治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治理重点 为努力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切实减轻学生学业负担和家 长焦虑,依据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 知》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19 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 通知》和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工作 的通知》 、 《关于做好

2019 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 文件精神,集中整治义务教育学校违规招生入学、违规考试和超 标超前教学等

10 种违规办学行为(见附件 2).

二、治理措施 本次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坚持问题导向,突 出规范办学,立足源头治理,做到 十个坚持 ,严格执纪问责, -

4 - 使苏州教育教学秩序明显好转,学生过重负担明显缓解,群众教 育获得感明显提升.具体措施如下:

(一)坚持公办学校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各地各校在同一时 间内进行施教区公示,保障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的基本权利,确保符合规定的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享有相应的 公办学位,并在同一时间内到就读学校办理相应入学手续,切实 做到不以成绩作为录取学生和分班依据.

(二)坚持民办学校规范招生.要求各地民办学校向所属教 育主管部门上报招生计划、招生方案,教育主管部门对照办学标 准、根据学校校舍、师资、室场等情况进行审批,同时学校应签 订承诺书,承诺严格按计划招生、不得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 荣誉证书等为依据组织选拔学生,坚持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三)坚持规范收费.公办和民办学校不得收取与招生入学 挂钩的赞助费和捐资助学费.学校向教育主管部门提供收费审批 文件和收费发票,教育主管部门进行核查.

(四)坚持规范考试.各级教育部门不得在小学组织选拔性 或与升学挂钩的统一考试;

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统一考试不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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