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 2018-03-02 |
2 编制基准 综合财务报表乃依愀刍峒剖 ( 「香港会计师公会」 ) 颁布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 而编制. 综合财务报表乃依烦杀竟呃嘀,并经重估以公平值列账之若干可供出售财务资产及按公平值经损益入账 之财务资产后作出修订. (a) 采纳新准则、经修订之准则及诠释之影响 以下为於二零一一年一月一日开始之财政年度强制采纳之新订准则及准则修订: 香港会计准则第24号 (经修订) 「关联方披露」 .此修订引入香港会计准则第24号有关政府相关主体之间和与政府 进行交易的所有披露规定的豁免.此等披露由一项如下披露规定所取代:(i) 政府的名称及其关系的性质;
(ii) 任何个别而言属重大的交易的性质及金额;
及(iii) 任何按质或按量计合计而言属重大的交易的围.其亦澄清 和简化了关联方的定义.经修订之准则并未对综合财务报表造成任何重大影响.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 (修订本) 「财务报表之呈列」 .此修订阐明实体应於权益变动表或其他附注内呈列其他全面 收益各权益部分之分析.此修订并未对综合财务报表造成任何重大影响. 香港会计准则第 27号 (修订本) 「综合及独立财务报表」 .此修订阐明香港会计准则第 27号对香港会计准则第
21 号 「外汇汇率变动之影响」 、香港会计准则第 28号 「於联营公司之投资」 及香港会计准则第 31号 「於合营企业权 益」 所作出的后续修订应於二零零九年七月一日或之后开始之年度或提早开始应用香港会计准则第 27号时提早 应用.此修订并未对综合财务报表造成任何重大影响.
5 香港会计准则第32号 (修订本) 「供股分类」 .此修订规定,倘只要供股以定额现金发行,无论是以何种货币计算 行使价,供股现须归类为权益,惟供股须按比例向所有相同类别非衍生权益的拥有人发行.对於以外币计算非 衍生工具行使价的供股,实体不再将供股分类为衍生负债,且不再将公平值变动计入损益.取而代之,实体可 将其权利归入权益类别,且无需重新计量.修订的狭窄且不适用於以外币计值的可换股债券.就该等工具 而言,可收购发行人权益的嵌入式期权将继续计入衍生负债,而公平值变动则计入损益.此修订并未对综合财 务报表造成任何重大影响.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1号 (修订本) 「首次采纳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此修订阐明,倘首次采纳者於根愀刍峒 准则第 34号中期财务报告刊发中期财务报告后更改会计政策或使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1号豁免,其应对有关 变动作出说明并更新对过往公认会计原则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间进行的调节.此修订允许首次采纳者使用基 於特定事件所衡量之公平值为认定成本,即使该事项於转换日期后而於首份香港财务报告准则财务报表发行之 前发生.由过渡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日期后发生上述重新计量,但於首份香港财务报告准则财务报表涵盖的期 间内发生,则其后对基於特定事件所衡量之得公平值的任何调整於权益确认.受费率管制规限之实体允许使用 过往公认会计原则按照逐项基准厘定物业、厂房及设备或无形资产账面值作为认定成本.使用该项豁免的实体 须於过渡日期根愀刍峒谱荚虻36号对各项目进行减值测试.此修订并未对综合财务报表造成任何重大影 响.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3号 (修订本) 「业务合并」 .此修订本澄清(1)实体须对因收购日期在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第3号前的业务合并而产生的或有代价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3号 (非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7号、香港会计准 则第32号或香港会计准则第 3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