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王子梦丶 | 2018-03-18 |
需要上网披露的信息, 按要求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的有关网站上披露. 公司还采取其他的方式披露信息以保证使用者能经济、便捷地获得公司信息. 第四条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关注信息披露文件的编制 情况,保证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在规定期限内披露,配合上市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五条 公司的信息披露事项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 董事会办公室为负责公司信息披 露事务的常设机构.
第二章 需要披露的信息 第六条 公司应严格按照《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披露有关信 息. 公司除按照强制性规定披露信息外,应主动、及时地披露所有可能对股东和其他利益相 关者决策产生实质性影响的信息. 第七条 公司需要披露的信息包括:
1、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季度报告) ;
2、临时报告(包括: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决议、需要公告的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 需要公告的收购、出售资产行为、需要公告的关联交易、需要公告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 处罚、需要公告的重大担保行为、需要公告的重要合同的订立、变更和终止以及依照《证券 法》 、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或要求需要公告的其 他重大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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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发行新股或者公司债券时,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披露有 关发行和上市文件(包括:招股意向书、配股说明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上市公告书等) .
第三章 信息披露的具体要求 第八条 公司披露的信息应做到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合法合规. 第九条 公司信息披露及时性应做到以下方面:
1、在法定时间内编制和披露定期报告;
2、按预先约定的时间编制和披露定期报告;
3、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上市规则》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临时报告信 息披露时限及时公告;
4、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上市规则》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临时报告信 息披露时限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5、按照规定及时报送并在指定网站披露有关文件. 第十条 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性应做到以下方面:
1、公告文稿不得出现关键文字或数字(包括电子文件)错误;
2、公告文稿简洁、清晰、明了;
3、公告文稿不存在歧义、误导或虚假陈述;
4、电子文件与文稿一致. 第十一条 公司信息披露完整性应做到以下方面:
1、提供文件齐备;
2、公告格式符合要求;
3、公告内容完整,不存在重大遗漏. 第十二条 公司信息披露合规性应做到以下方面:
1、公告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 、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
2、公告内容涉及的形式、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 、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的规定. 第十三条 公司应当在信息披露前将公告文稿及相关材料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 所报文 稿及材料应为中文打印件并签字盖章,文稿上应当写明拟公告的日期及报纸.经上海证券交 易所同意后,公司自行联系公告事项.不能按预定日期公告的,应当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 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