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捷安特680 | 2018-03-22 |
第一章 总则.
3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3 -
第三章 股份.4 -
第一节 股份发行.4 -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5 -
第三节 股份转让.6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6 -
第一节 股东.6 -
第二节 股东大会.9 -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11 -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12 -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13 -
第六节 股东大会表决和决议.16 -
第五章 董事会.18 -
第一节 董事
18 -
第二节 董事会.20 -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4 -
第七章 监事会.26 -
第一节 监事
26 -
第二节 监事会.26 -
第八章 财务会议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28 -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28 -
第二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29 -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29 -
第一节 通知
29 -
第二节 公告
30 -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30 -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30 -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31 -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33 - 第十二章 附则.33 - -
3 -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上海未来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系依照《公司法》 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系由上海未来企业有限公司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设 立,经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第四条 公司注册中文名称:上海未来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卫镇春华路
535 号5幢、6 幢.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072.08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 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据本 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市场需求及发展趋势为导向,以环保领域为 抓手,通过技术创新为客户提供解决方案、为客户创造价值,在创造社会效益的 同时,使本企业的经济效益不断快速提升,进而使 未来股份 成为行业的典范. -
4 - 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批准,公司经营范围是水处理缓蚀剂阻垢剂、脱硫 增效剂、脱硫(脱硝)清洗剂生产及技术服务,塑料制品,玻璃仪器,机电仪设 备及配件,五金交电,日用化学制品,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 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销售,危险化学品(详见许可 证)批发(租用储存设施),建筑装潢,清洗防腐,环保工程,从事货物进出口 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