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达达恰西瓜 | 2018-03-29 |
4、2017年1月1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 对729名激励对象合计授予38,699,450份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公司期权简称: 中金JLC2,期权代码036235.
5、2017年11月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 涉及的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 鉴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 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期 权数量调整为69,659,010份,行权价格调整为15.42元/份.
6、2017年11月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 的议案》 ,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满足.除37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 及35名激励对象经考核不满足行权条件外, 其余657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7,905,012份, 期权行权价
3 格为15.42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计划第一个 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且满足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同意对657名激励 对象予以行权.本次股票期权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二、董事会关于满足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说明 行权条件 是否达到行权条件的 说明
(一)中金环境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 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条件.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 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 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 具有 《公司法》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 情形,满足行权条件
(三)公司业绩考核条件 第一个行权期:以2015年净利润为基数,2016年净利润增长不低于 70%(以上净利润的指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作为计算依据, 净 利润 指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公司2016年归属于上 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净利润为487,207,201.19 元,相比2015年增长率为 81.47%,满足行权条 件.
(四)个人绩效考核要求:个人绩效考核按照《考核管理办法》分 年进行考核,激励对象在等待期绩效考核合格. 原729位激励对象中, 除37名激励对象因个 人原因离职,以及35 名激励对象因考核不 合格不满足本期可行 权条件外,其余657名 激励对象均达到考核 要求,满足行权条件.
4 综上,激励计划涉及的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满足,同意达到 考核要求的657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予以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