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达达恰西瓜 | 2018-03-29 |
2、选择自主行权模式对股票期权定价及会计核算的影响 公司在授权日采用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权日的公 允价值,根据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重 新估值,即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造成影响.股票期权选择自主 行权模式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及会计核算造成实质影响.
八、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审核后认为:(1)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
6 《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 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未发生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行权的情形;
(2) 我们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已满足公司《2016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其作为公司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 法、 有效;
(3) 公司激励计划对各激励对象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 (包括行权期限、 行权条件、行权价格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利益;
(4) 公司承诺不向本次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 财务资助,本次行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5) 本次行权有利于充 分调动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及员工的积极性、 创造性与责任心, 有效地将股东利益、 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有利于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因此,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 的相关事宜.
九、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审核认为:公司除3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以及35名激励对象 不满足本期可行权条件外,其他657名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且满足公 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同意对657名激励对象予 以行权.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十、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后认为: 公司2016年度业绩满足公司激励计划 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除3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以及35名激励对象 不满足本期可行权条件外,其他657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绩效考核合格,其 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合法、有效.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 上述657名激励对象在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行权期内行权. 十
一、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认为: 中金环境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次行权已满 足《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行权条件,本次行权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 批准,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十
二、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7
2、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3、《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4、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南方中金环境股 份有限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次行权等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7 年11 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