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丑伊 | 2018-03-31 |
4 公正的原则, 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会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2、2013 年4月25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 《关于预计与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华联股份 )签署《关于物业租赁事项的框架协议》 ,公司向华联股份及其子公司承 租商业物业用于开设新店及日常经营.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我们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会议关于本项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规定,本次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本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3、2013 年4月25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 《关于预计与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 案》: (1)关于房屋租赁, (2)关于保洁服务, (3)关于商业预付 卡结算.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我们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本次会议 关于本项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交易符合公 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中 小股东利益.
4、2013 年4月25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向北京华联鑫创益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 华联集团、 华联股份共同以现金向华联集团全资子公司华联鑫创益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华联鑫创益公司 )投资 170,139,157.26 元 (其中公司投资 66,000,000.00 元) .增资后,公司持有华联鑫创益 公司 33%的股权.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我们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5 本次会议关于本项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本次交易 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 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5、2013 年4月25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向华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关联交易议案》 . 同意公司(包括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华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
30000 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期限一年.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我 们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会议关于本项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规定,本次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本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6、2013 年4月25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出售资产的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武汉中华路店的自有物业 (位于湖北省武汉市临江大道
35 号的房屋所有权面积 14,575.2 平方 米及房屋所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面积 6,812.71 平方米)和合肥 金寨路店的自有物业(位于安徽省合肥市金寨路
1090 号的房屋所有 权面积 20,279.82 平方米及房屋所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面积 16,665 平方米)出售给华联股份,并与华联股份签订《房地产转让 协议》 .我们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本次会议关于本项议案的表决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 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二) 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13 年4月2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6 过了《关于与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署的议案》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我们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本次 会议关于本项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本次交易符合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 中小股东利益. 我们还对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