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ieth 2018-04-01

(一)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请求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类别股东会议,阐明会议议题、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 提出.董事会应当根伞⑿姓ü婧捅菊鲁痰墓娑,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 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类别股东会议的书面反馈意见. …… (2) 修改依: 根尽墩鲁獭沸薷那榭鱿嘤π薷. 3. 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 (1) 主要修订内容 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 第二十八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持有公司 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二十日 前提出临时提案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发出股东 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 建议修改: 第二十八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持有公司 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 提出临时提案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发出股东大 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 (2) 修改依: 根尽墩鲁獭沸薷那榭鱿嘤π薷. 4. 第八十条 (1) 主要修订内容 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八十条: 第八十条 公司股票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期间停牌.公司董事会和其他召集人 应当保证股东大会在合理的工作时间内连续举行,直至形成最终决议.因不可 抗力或其他异常原因导致股东大会不能正常召开或未能做出任何决议的,公司 董事会和其他召集人应向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公告,公司董事会和其他召集 人有义务采取必要措施尽快恢复召开股东大会. 建议修改: 删除本条关於 股东大会召开期间需要停牌 的规定. 第八十条 公司董事会和其他召集人应当保证股东大会在合理的工作时间内连 续举行,直至形成最终决议.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异常原因导致股东大会不能正 常召开或未能做出任何决议的,公司董事会和其他召集人应向证券交易所说明 原因公告,公司董事会和其他召集人有义务采取必要措施尽快恢复召开股东 大会. (2) 修改依: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修订后,取消了股东大会召开日的例行停牌 制度. 5. 第八十二条 (1) 主要修订内容 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八十二条: 第八十二条 披露股东大会决议,应在境内外上市地同时进行.股东大会决 议公告在国内以中文形式在至少一家国务院证券主管机关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刊 登;

在香港以中文、英文形式在报纸刊登. 建议修改: 第八十二条 披露股东大会决议,应在境内外上市地同时进行. (2) 修改依: 《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规则》修改后,采取了电子通讯方式,取消了有关公告 资料须在报纸上披露的要求.

三、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改内容 1. 新增第24条和第25条(1) 主要修订内容 在原《董事会议事规则》第23条之后增加两条,分别作第24条和第25条. 第二十四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的年度战略发展计划和经营计划进行研究提出建议;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