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烂衣小孩 | 2018-04-03 |
阁下如对本通函任何方面或应采取的行动有任何疑问,应谘询 阁下的股票经纪或其他注册证券交 易商、银行经理、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阁下如已出售或转让名下所有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应立即将本通函送交买主、承让 人、经手买卖或转让的银行、股票经纪或其他代理商,以便转交买主或承让人. 本通函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收购、购买或认购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的邀请或要约. Zijin Mining Group Co., Ltd.*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家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2899) 建议回购H股的一般授权董事会函件载於本通函第
3 页至第
5 页. 本公司将分别於
2015 年5月11 日 (星期一) 上午
9 时及上午
11 时15 分,假座中国福建省上杭县紫金大 道1号本公司办公楼举行股东周年大会及 H 股类别股东会,该等大会通告分别载於本通函第
11 页至 第32 页及第
33 页至第
36 页. 随函附奉上述大会适用的回条及代表委任表格.欲出席相关大会的股东,务请按回条上印列的指示 填妥回条并於
2015 年4月21 日 (星期二) 前交回. 欲委任代表出席大会的股东,务请按代表委任表格上印列的指示填妥代表委任表格.代表委任表格 须尽快且无论如何不得迟於有关大会或其任何续会 (视情况而定) 指定举行时间前
24 小时交回本公 司的 H 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
183 号合和中心 17M 楼. 阁下填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后,仍可按意愿亲身出席大会或其任何续会,并於会上投 票. * 本公司之英文名称仅供识别
2015 年3月21 日CiC页次 释义
1 董事会函件
1 绪言
3 2 建议回购 H 股的一般授权.4
3 股东周年大会及类别股东会
4 4 推荐建议.5 附录一 说明函件.6
2014 年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11 2015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通告
33 C
1 C 於本通函内,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下列辞汇具有下列含义: 「A股」 指 本公司向境内投资者发行的每股面值人民币 0.1 元并於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内资股;
「A 股股东」 指A股持有人;
「A 股类别股东会」 指2015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本公司将於
2015 年5月11 日 (星期一) 上午
11 时正假座中国福建省上杭县 紫金大道
1 号本公司办公楼举行的 A 股类别股东会;
「股东周年大会」 指 本公司将於
2015 年5月11 日 (星期一) 上午
9 时正假座 中国福建省上杭县紫金大道
1 号本公司办公楼举行的 股东周年大会;
「公司章程」 指 本公司的公司章程,以经不时修订、修改或增补为准;
「联系人」 指 具有香港上市规则赋予该词的涵义;
「董事会」 指 董事会;
「本公司」 指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 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本集团」 指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