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烂衣小孩 2018-04-03

「港元」 指 香港法定货币港元;

「H 股」 指 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币 0.1 元的境外上市外资 股,其於香港联交所上市;

「H 股回购授权」 指 行使本公司权力回购不超过於股东周年大会、A 股类 别股东会及 H 股类别股东会上建议提呈以批准 H 股回 购授权的一项决议案获通过当日已发行及未被回购 H 股总股数 10% 的H股的一般授权,有关详情载於股东 周年大会通告及 H 股类别股东会通告;

C

2 C 「H 股股东」 指H股持有人;

「H 股类别股东会」 指2015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本公司将於

2015 年5月11 日 (星期一) 上午

11 时15 分假座中国福建省上杭 县紫金大道

1 号本公司办公楼举行的 H 股类别股东会;

「香港」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香港上市规则」 指 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香港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最后实际可行日期」 指2015 年3月13 日,即本通函刊发前就确定其中所载若 干资料的最后实际可行日期;

「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本通函而言,不包括香港、澳门 特别行政区及台湾;

「人民币」 指 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

「证券及期货条例」 指 《证券及期货条例》 (香港法例第

571 章) ,以经不时修 订为准;

「股份」 指 本公司股本中每股人民币 0.1 元的普通股,包括 A 股及 H 股;

「股东」 指 本公司股东,包括 A 股股东及 H 股股东;

「收购守则」 指 香港公司收购、合并及股份购回守则;

「%」 指 百分比. C

3 C Zijin Mining Group Co., Ltd.*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家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2899) 执行董事: 注册办事处及 陈景河 (董事长) 主要营业地点: 王建华 (总裁) 中国 邱晓华 福建省 蓝福生 上杭县 邹来昌 紫金大道

1 号 林泓富 香港办事处地点: 非执行董事: 香港九龙柯士甸道西

1 号 李建 环球贸易广场

75 楼7503A 室 独立非执行董事: 卢世华 丁仕达 邱冠周 薛海华 敬启者: 建议回购H股的一般授权绪言 本通函旨在向 阁下提供有关建议回购 H 股的一般授权的详情,为其中一项特别决议 案提呈於股东周年大会、及唯一一项特别决议案提呈於 A 股类别股东会及 H 股类别股东会. C

4 C 建议回购 H 股的一般授权 为使董事有较大灵活性能够在合适之情况下於短时间内回购股份,本公司拟於股东周 年大会、A 股类别股东会及 H 股类别股东会上提呈一项特别决议案,藉以授予董事会 H 股 回购授权,有关详情将载於股东周年大会通告及 H 股类别股东会通告. 根 H 股回购授权可能回购的 H 股,不可超过本公司就批准 H 股回购授权而提呈的决 议案获通过当日已发行及未被回购 H 股总股数的 10%. H 股回购授权须待股东周年大会、A 股类别股东会及 H 股类别股东会通过批准授出 H 股回购授权之特别决议案后,方可作实.如获批准,该H股回购授权将於:(a) 股东周年大 会、A 股类别股东会及 H 股类别股东会上通过有关特别决议案后的本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 会结束时;

或(b) 股东於股东大会上以特别决议案,或H股股东或 A 股股东於各自之类别股 东会议上以特别决议案撤回或修改有关特别决议案所赋予之授权当日 (以最早者为准) 失效. 本通函附录一为说明函件,当中载有关於 H 股回购授权的若干资料. 股东周年大会及类别股东会 股东周年大会将予召开及举行, (其中包括) 藉以由股东以特别决议案方式考虑及批准 H 股回购授权. A 股类别股东会将予召开及举行,藉以让 A 股股东以特别决议案方式考虑及批准 H 股 回购授权.H 股类别股东会将予召开及举行,藉以让 H 股股东以特别决议案方式考虑及批 准H股回购授权.於股东周年大会、A 股类别股东会及 H 股类别股东会上将以点票方式进 行投票. 欲委任代表出席大会的股东,务请按代表委任表格上印列的指示填妥代表委任表格. 代表委任表格须尽快且无论如何不得迟於有关大会或其任何续会 (视情况而定) 指定举行时 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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