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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 年5月16 日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0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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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
第三节 股东大会提案
第四节 股东大会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独立董事
第三节 董事会
第四节 董事会秘书
第六章 经理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三节 监事会决议
第八章 财务、会计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通知与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或分立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2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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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 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和其他 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和其他有关规定成 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 . 公司经福建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成立福建水泥股份有 限公司的函》 (闽体改[1992]114号)文批准,以社会募集方式设立;
在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公司法》实施后, 公司对照《公司法》进行了规范,修改了《公司章程》 ,并依法履行了 重新登记手续. 第三条 公司于1993年9月1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首次向境内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300 万股.其中,社会公众认 购的普通股4770万股,于1994年元月 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 司职工股于
1994 年8月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FUJIAN CEMENT INC.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中国福建省福州市杨桥路118号宏杨新城福州建福 大厦.邮政编码
350001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贰亿捌仟贰佰捌拾壹万陆仟玖佰 玖拾壹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 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 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 文件.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
公司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 东、董事、监事、经理(包括: 总经理、副总经理 ,以下合称 经理 人员 、 经理 )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 东;
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
4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董事会秘书、 总会计师、总工程师、总经济师.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使全体股东获得满意的经济效益,使 企业稳健地发展,为社会繁荣和人类进步尽企业的责任. 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建筑材料制造 及技术服务、工业生产资料、柴油车总成大修、 科技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商业贸易和投资、物业管理、住宿、餐饮、娱乐、旅游服务、经营本企 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 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 品及技术除外) 、经营进料加工和 三来一补 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