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旋风 | 2018-05-06 |
(v) 就根滴窈献骺蚣苄楸炯畔蚝P 集团、海信电器及其各自的附属公司供应家用电 器而言,人民币2,985,280,000元;
(vi)就根 务合作框架协议本集团向海信集团及其附属公司 供应设备而言,人民币 8,000,000元;
(vii)就根 滴窈献骺蚣苄楸炯畔蚝P偶拧⒑P诺 器及其各自的附属公司供应模具而言,人民币 350,000,000 元;
(viii)就根滴窈献骺蚣苄 本集团向海信集团、海信电器及其各自的附属公 司供应原材料及零部件而言,人民币67,050,000 元;
及(ix)就根滴窈献骺蚣苄楸炯畔 海信集团及其附属公司提供服务而言,人民币 7,19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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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释义「紧密联系人」 指 具有香港上市规则赋予该词的涵义;
「本公司」 指 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一家在中国注册成 立的有限公司,其股份於联交所主板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
「关连人士」 指 具有香港上市规则赋予该词的涵义;
「临时股东大会」 指 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一日下午二时三十分於中国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容港路8号本公司 总部会议室举行的二零一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以 (其中包括) 批准业务合作框架协议、日立 业务框架协议、惠而浦业务框架协议及四饨 行的交易及其有关年度上限的临时股东大会;
「现有业务合作框架协议」 指 本公司、海信电器及海信集团於二零一三年十一 月二十一日订立的业务合作框架协议,内容有关 於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期间买卖家 用电器、原材料、设备、零部件、供应模具;
以 及提供数类服务;
「本集团」 指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H股」 指 本公司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并於联交所上市的 境外上市外资股;
「海信空调」 指 青岛海信空调有限公司,一家在中国注册成立的 有限公司,为海信集团的附属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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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释义「海信电器」 指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一家在中国注册成 立的有限公司,其股份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海信集团」 指 海信集团有限公司,一家在中国注册成立的有限 公司;
「海信日立」 指 青岛海信日立空调系统有限公司,一家在中国注 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海信香港」 指 海信 (香港) 有限公司,一家在香港注册成立的有 限公司,为海信集团的附属公司;
「海信营销」 指 青岛海信国际营销股份有限公司,一家在中国注 册成立的有限公司,为海信集团的附属公司;
「海信惠而浦」 指 海信惠而浦 (浙江) 电器有限公司,一家在中国注 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日立业务框架协议」 指 本公司及海信日立於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日订立 的业务框架协议一,内容有关买卖家用电器、买 卖原材料、零部件及供应模具;
「香港」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香港上市规则」 指 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独立董事委员会」 指 由所有独立非执行董事 (即徐向艺先生、王新宇 先生及王爱国先生) 组成的本公司独立董事委员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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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释义「独立财务顾问」 指 天达融资亚洲有限公司,根と捌诨跆趵 准进行第1类 (证券交易) 、第4类 (就证券提供意 见) 、第6类 (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 及第9类 (提 供资产管理) 受监管活动的持牌法团,获委任为 独立财务顾问,就业务合作框架协议及四饨 行的交易及其有关上限向独立董事委员会及股东 提供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