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645135144 | 2018-05-13 |
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 件) 、由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本人身 份证;
股东可以信函、传真及上门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8 年11 月19 日8:00-8:30
(三)登记地点:上海市宝山区钱陆路
399 号公司
4 楼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倪春燕 手机:138
1833 1881 电子
邮箱:[email protected] 通讯地址:上海市宝山区钱陆路
399 号
(二)会议费用:股东/代理人与会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 《上海超高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 上海超高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18-030 董事会
2018 年11 月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