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枪械砖家 | 2018-06-02 |
,Ltd.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
12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州市先烈中路
69 号东山广场主楼
5 楼) 1-1-I 发行概况
(一)发行股票类型:
(二)发行股数:
(三)每股面值:
(四)每股发行价格:
(五)预计发行日期:
(六)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七)发行后总股本:
(八)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 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 锁定的承诺:
(九)保荐人(主承销商):
(十)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 人民币普通股(A股) 4,000万股 人民币1.00元 深圳证券交易所 16,000万股 控股股东广百集团和发起人股东汽贸公 司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 有的广百股份股份,也不由广百股份回 购其持有的股份.公司其他股东承诺自 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 让其持有的广百股份股份.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07年10月25日1-1-II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重大事项提示
1、本公司控股股东广百集团和发起人股东汽贸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 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广百股份股份,也不由 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东领先控股有限公司、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 限公司、广州市广之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轻出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自公 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广百股份股份.
2、截至
2007 年6月30 日,本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108,891,209.44 元. 根据公司
2007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本次 A 股发行前形成的滚存利润, 将由新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3、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以及
2004 年12 月11 日后全面取消 了对外资投资国内零售企业在地域及持股比例等方面的限制, 国内城市商业网点 的建设速度不断加快,国外大型商业企业也以多种形式进入国内大中型城市,并 以其先进的管理方式和营运模式给内资零售企业带来了冲击, 百货零售行业的竞 1-1-III 争日趋激烈.仅2005 年,商务部批准设立的外资企业即达 1,027 家;
截至
2005 年底,全球
50 家最大的零售企业中的 80%已经进入中国,外资零售业的大举进 入,加剧了国内零售市场的竞争. 本公司主要服务市场广州市作为中国著名的商埠、华南经济中心,百货零售 业较为发达,目前已有广州友谊、天河城百货、新大新公司等多家本地中高档百 货商店,近年来又有王府井、宾友赛特、华联商厦、百盛百货等外地零售企业在 广州开设门店.因市场竞争状况激烈,2000 年以来已有外来的百盛百货、宾友 赛特,本地的永安百货、海珠购物中心等百货商店相继关闭.虽然公司在本地消 费者中拥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但如果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公司的市场占 有率和盈利能力可能存在下降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