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ou—灰機 | 2018-06-04 |
项目名称:多媒体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DGP371105201802000060 第9页共65页(2)供应商在合同履行期间内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
(3)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有关规定的其它情形. 7.4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没收磋商保证金,处以本项目成交金额千分之五以 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日照市采购活 动,并予以公告;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 销营业执照;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5.1 供应商无故不参加报价或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撤回其响应文件;
7.5.2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7.5.3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7.5.4 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7.5.5 向采购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7.5.6 不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 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7.5.7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7.5.8 供应商有前款 7.5.2 至7.5.6 项情形之一的,成交无效. 7.6 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退还其交纳的磋商保证金;
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日照市政 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7.6.1 成交后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7.6.2 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 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7.6.3 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8.基础资料提供 供应商确认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基础资料存在缺项漏项或计算误差的,应于
2018 年08 月24 日12 时00 分以前 (或采购代理机构和所有领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认可的时 间),以书面形式(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不予答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时 提供 word 格式电子版发往:[email protected]).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 对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基础资料提出异议, 视为供应商已认可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资料 包含了本项目所需的基础资料全部内容.
二、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多媒体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DGP371105201802000060 第10页共65页9.磋商文件的组成 9.1 供应商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解决.磋商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项目说明、采购内容
第四章 合同条款
第五章 资料清单
第六章 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9.2 除本须知第 9.1 款内容外,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 形式发出的对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等内容,均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 商起约束作用. 9.3 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 范等要求.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及提交全部资料,或 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供应商承担;
根据 有关条款规定,其报价有可能被拒绝. 10.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 10.1 供应商若对磋商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
2018 年08 月24 日12 时00 分前以书 面形式(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不予答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同时提 供WORD 格式电子版发往:[email protec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