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ou—灰機 | 2018-06-04 |
若没有,视为供应商对磋商 文件无任何异议.采购代理机构对
2018 年08 月24 日12 时00 分前收到的任何澄清要 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10.2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的任何时候, 无论出于何种原因, 采购代理机构均 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 修改、 补充等. 澄清、 修改或者补充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 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不足
5 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0.3 磋商文件的澄清、 修改、 补充等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领取同一磋商文件的供 应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应在收到该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的文件后
1 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文件. 10.4 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明确的内容为准.当磋 项目名称:多媒体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DGP371105201802000060 第11页共65页 商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 书面形式的通知为准. 10.5 为使供应商编写响应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磋商文件的澄清、 修改、 补充等内 容进行研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推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书 面通知所有领取同一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11.解释权 11.1 本次采购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 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