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2018-06-05

8 时30 分至10 时30 分.-8-议会事务部

2 的主要职务 议会事务部2由助理秘书长2掌管,除了为7个事务委员会(请 参阅第14 页的服务)及 研究与该等事务委员会职权围相关的政策事宜或立法建议的任何法案委员会或小组委员会提供秘书及支援服务外,亦为内务委员会提供服务.下文详述内务委员会的职能及成员.内务委员会 职能内务委员会负责统筹立法会及其下各委员会的事务.内务委员会亦负责决定是否成立法案委员会或小组委员会,以研究法案或附属法例.内务委员会例会的议程通常包括以下项目:就法案及提交立法会省览的附属法例拟备的报告;

议员拟向政府提出的质询;

及议员拟动议并进行辩论的议案.内务委员会亦可按其认为适当的方式,研究任何与立法会事务有关的其他事项.此外,如有议员要求将提交立法会的呈请书交付内务委员会处理,而其要求获不少於全体议员的二分之一支持,该呈请书将会根兑槭鹿嬖颉返 20(6)条交付内务委员会处理.内务委员会会决定呈请书的研究方式,以及可在研究呈请书后向立法会提交报告.成员除立法会主席外,全体议员均为内务委员会的委员.委员会主席及副主席由该委员会的委员互选产生.会议在立法会会期内,内务委员会通常逢星期五下午2时30 分举行会议.若有财务委员会会议安排在同一下午举行,在有需要时,内务委员会会议将於财务委员会会议预定开始的时间暂停,并於财务委员会会议结束后复会,以处理议程上的未完事项.除了例会,内务委员会亦会举行特别会议,与政务司司长及/或 其他政府高级官员讨论公众关注的重大事宜.小组委员会内务委员会可委任小组委员会,协助审阅须予详细研究的个别附属法例.这些小组委员会的职能、成员及议事程序安排,与法案委员会相若.内务委员会亦可委任小组委员会,研究不属事务委员会职责围而备受公众关注的事宜,或任何与立法会事务有关的其他事宜.-9-议会事务部

3 的主要职务 议会事务部3由助理秘书长3掌管,主要负责为立法会会议提供支援服务,包括:-处理质询、法案、附属法例、拟议决议案及不拟具立法效力的议案;

-协助立法会主席就有关上述事项的事宜及会议程序作出裁决并处理相关事宜;

-就与立法会会议相关的事宜及会议程序,向立法会主席及议员提供议事程序方面的意见;

-拟备立法会会议议程、讲稿及会议纪要;

-安排提交附属法例、报告及文件;

及-为立法会会议作出后勤支援安排,并统筹与立法会会议相关的事宜.议会事务部3为议员个人利益监察委员会提供服务及备存议员个人利益登记册.如有需要,该部亦为调查委员会提供服务.有关立法会会议事务的预告期限立法会会议各项事务所需的预告期如下:质询7整天恢复二读辩论法案通常至少9整天就法案提出委员会审议阶段修正案7整天议案12 整天就议案提出修正案5整天修订附属法例或其他文书的议案5整天延展附属法例或其他文书的审议期的议案3整天根 议事规则》第 16(4)条动议的休会待续议案7整天察悉提交立法会的附属法例或其他文书相关报告的议案两整天注: 整 天 一 词不包括作出预告当天、举行有关会议当天及有关期间内的公众假期.-10 - 有关议员个人利益的事宜 登记个人利益根 议事规则》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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