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ong447385 | 2018-06-12 |
3、 本次调整后公司所确定的第一期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均符合 《管理办法》 、 《备忘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其作为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 合法、有效.
4、除前述激励对象人员和期权数量调整外,其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名单 与公司所公告的完成授予登记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相符.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同意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办法》的规定,对64 名因离职及因职务调整被公司董事会认定为不再 适合成为激励对象的人员, 所有未达到行权条件的共
621 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对4名因
2015 年度个人业绩考核不合格的激励对象,其未达到行权条件的第二 个行权期共 19.5 万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予以注销.经调整后,第一期股票期 权的激励对象由原
626 人调整为
562 人,现有激励对象的期权总额调整为 8,126.25 万份.调整后的第一期股权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和《备忘录》 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本次调整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3、公司本次调整的相关事宜符合《管理办法》 、 《公司章程》及《公司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六、律师法律意见的结论性意见
1、美的集团本次调整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2、本次调整的相关事宜符合《管理办法》 、 《公司章程》及《公司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4、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6日附: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调整人员名单
一、因离职或职务调整而被取消行权资格的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注销的股份期 权数量(万股) 序号 姓名 注销的股份期 权数量(万股) 序号 姓名 注销的股份期 权数量 (万股)
1 孙志清
9 23 鄢启明 7.5
45 刘波
10 2 徐志亮
9 24 蔡通雪 7.5
46 钟神耀
9 3 楚慧
9 25 王光武
12 47 康书攀 7.5
4 杨胜华 7.5
26 伏传军 7.5
48 刘社军 7.5
5 曾昭顺
9 27 郭胜利 7.5
49 韩锐锋 7.5
6 陈超新
9 28 李博
9 50 何志雄 7.5
7 王斌
10 29 姚萌
15 51 简志雄 7.5
8 刘宇飞 7.5
30 靳庆昌 7.5
52 赖明智 7.5
9 陈礼
10 31 李新峰 7.5
53 刘仁欢 7.5
10 萧玮
15 32 吴菲
10 54 谢嘉祥
10 11 胡庆九
15 33 梁双建
12 55 肖中孝
15 12 闫炳炜 7.5
34 邓洁
15 56 符屏
15 13 金顺爱 7.5
35 王巍
15 57 晏伟
10 14 张鹏超 7.5
36 毛宏建
15 58 方松青
9 15 胡祥龙
9 37 余清海 7.5
59 胡海 7.5
16 陈学锋 7.5
38 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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