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霜天盈月祭 | 2018-06-14 |
二、顺治、康熙时代的铜政
1、顺治、康熙朝办铜方式 顺治到康熙时代,办铜先后由各税关、内务府商人及督抚承担. 《皇朝文献通考》详细记载了 办铜政策的沿革. 顺治皇帝定都北京后, 设宝泉、 宝源二局为京局, 宝泉局岁铸钱解交户部, 库配银给发兵饷 ;
宝源局岁铸钱解交工部节慎,库以备给发各工之用.
4 顺治初年,命各税关动用税银采办铜斤供宝泉局鼓铸.顺治二年(1645) , 议令崇文门及天 津、 临清、 淮安三关各动支税银一万两办铜解宝泉局 ,
5 3 佐伯富「清代雍正朝における通货问题」 、东洋史研究会编『雍正时代の研究』同朋h、1986 年1月、 P.816-687 而宝源局所需铜斤由工部差司官一人专办. 顺治四年(1647) ,又增加六税关办理宝泉局铜斤: 议令芜湖、浒墅、扬州、西新、北新、九江
4 《清朝文献通考》一,卷十三,钱币一,考四九六五.
5 《清朝文献通考》一,卷十三,钱币一,考四九六六. 清雍正时代日本铜进口状况(孙)
71 六关各动支税银一万两办铜解宝泉局.
6 顺治七年(1650) ,又增加办铜税银六万两: 议令临清、 淮安、浒墅、芜湖、北新、九江六关各增支税银一万两办铜解宝泉局. 八年因西新关税银不足, 减西新关办宝泉局铜银五千两,令芜湖、浒墅两关分担, 改增芜湖关银二千两,浒墅关银三千两. 如额分办.
7 康熙元年(1662) ,最终停止工部派员办铜,宝源、宝泉二局所需铜斤全部由各关采办.康熙 三年(1664) ,更定芜湖、龙江、南新、荆州四关承办宝源局铜斤数目. 芜湖关、龙江关各办铜 二十九万二千三百七斤有奇,南新关办铜七万三千五百有奇,荆州关办铜六万一千五百三十八斤 有奇. 顺治十七年(1660) ,因工部所需额铜一百八十万斤,仅由工部司员一人采办,铜数 过多,改令工部与芜湖、龙江、南新、荆州四关及芦政差分办.各差分办九十万斤,部办九十万 斤.
8 康熙十八年(1679) ,又增定盐差办铜.令两淮拨盐课银三万两,两浙、长芦各一万五千 两、河东五千两办铜,但实施仅两年便因关差、盐差分办职责不专而停办.康熙二十二年(1683) 减临清关办铜银一万两,改交赣关、太平桥关承办,并新增加湖口、凤阳二关办铜.又因办铜数 量不足宝源局一年鼓铸之用,遂增加各关承办额数: 芜湖、龙江、南新、荆州四关,岁办额铜七 十一万九千六百五十四斤,尚不足铜四十八万三百四十六斤,应照部定铜价每斤银六分五厘令芜 湖关、赣关各支税银一千九百五十两,浒墅关支税银六千一百七十五两.太平桥关支税银二千六 百两.风阳关支税银一千四百十六两七钱四分.湖口关支税银九百十两.其办铜二十三万七百九 十六斤.再拨江苏芦课银一万一千五十两,安徽芦课银三千九百两.湖广芦课银六百五十两,江 西芦课银六百二十两七钱五分,办铜二十四万九千五百五十斤.即以康熙二十四年为始,解交宝 源局以足鼓铸.
9 康熙二十四年(1685) ,又减龙江关银五千两,改由西新关承办.自从顺治二年 各税关承办铜斤起,经陆续增定,最终为共十六关、十四监督办铜: 于京城曰崇文门;
于直隶曰 天津关;
于山东曰临清关;
于江苏曰龙江关、西新关、浒墅关、淮安关、扬州关;
于安徽曰芜湖 关、凤阳关;
于浙江曰北新关、南新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