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鸟 | 2018-06-14 |
6 GE.14-19658 四. 科威特国为执行
2010 年第一轮普遍定期审议期间作出的自 愿承诺和接受的建议而采取的措施 A. 自愿承诺 ? 一份关于成立一个处理所有人权相关问题的国家机关的法案目前正等 待议会颁布;
? 根据
2013 年2月14 日《第35 号法令》加入《残疾人权利公约》;
?
2010 年《第6号法》修订了之前的
1964 年《第38 号法令》,与国际 劳工标准和劳工组织各公约一致,颁布了《私营部门劳动法》;
? 颁布
2010 年《第467 号敕令》以解决非法居留者地位问题,据此成立 非法居民地位正规化总署;
? 颁布
2013 年《第91 号预防贩运人口和偷运移民法令》;
? 颁布有关残疾人权利的
2010 年《第8号法令》,与《残疾人权利公 约》一致;
? 一项关于儿童权利的法规正在颁布的过程中;
? 一项关于成立家事法庭的法规也正在颁布程序中. B. 建议 残疾人 18.
2010 年《第8号法令》给予残疾人包括住房福利优先权在内的几项权利.
18 岁以下的残疾人及负责照料他们的人可领取补贴,18 岁以上的可享受残疾津 贴;
领取一笔 5,000 至10,000 科威特第纳尔(折合 17,402 至34,804 美元)的补助 金;
享受住房和婚姻贷款;
免费获得辅助设备;
缩短工作时间;
在他们或负责照 料他们的人可全额领取退休金前,缩短其工作年限.2010 年,从上述法令中受 益的男女人数约为 40,500 人,统计数据如下表所列: 类别 受益者人数 官方照料的
18 岁以下儿童
9 771 有学习障碍的男女学生
6 740 中度或重度残疾人
19 720 患有中度或重度残疾的失业人员
8 009 照料残疾人的失业妇女
4 020 A/HRC/WG.6/21/KWT/1 GE.14-19658
7 19. 在1960 年建立起来的职业康复中心,18 岁至
45 岁患有各类残疾的人(听觉、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