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棉鞋 | 2018-06-17 |
(五)公开程序 此次修订,对公开程序进行了大范围的调整,特别是依申 ? ? ―?9?―? 请公开领域,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突出公开流程制度的建设.新条例第四十五条明确要求 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 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加强工作规范.对依申请公开工作提 出了明确的程序要求. 2. 对公开时限及相关要求进行调整. 此次修订的一大变化, 体现在对一些时间节点的明确以及时限要求的调整.一是时间 节点的明确.第三十一条对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 时间,进行了明确.简单来说,就是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 请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 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无需签收的邮寄 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以及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要以双方确认 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这意味着,我们在日常工作中收到申请 要及时与申请人进行确认.二是时限的调整.第三十条明确补 正时限为自收到申请之日起
7 个工作日.第三十二条则明确征 求第三方意见时,第三方提出意见的时限为
15 个工作日.第三 十三条明确信息公开答复时限为
20 个工作日, 延长的期限最长 不得超过
20 个工作日.第三十四条则明确,被征求意见机关答 复时限为
15 个工作日.相关时限的调整,对我们的工作提出了 更为明确的要求. 3.信息公开申请形式要件的明确.新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 ―?10?―? 了申请人在申请信息公开时需要提交的内容.一是明确了身份 证明的必要,从而使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在进行要件审查时有法 可依.二是要求申请填写信息相对具体的描述(政府信息的名 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便于工作 人员进行查找、判断.但实际工作中要把握度,要做到合理全 面检索.三是明确申请人提供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相关要 求的明确,一方面便于行政机关更好的检索相关信息,提供服 务;
另一方面也便于申请人对所需信息进行审查,有的放矢. 值得一提的是,新《条例》删除了 三需要 的限制条件, 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一方 面,是为了进一步保障公众知情权;
另一方面, 三需要 在实 际工作过程中也难以进行审查,不便操作.将其删除,对相关 工作影响不大. 4.信息公开答复情况的明确.原条例对信息公开申请答复 公列举了四种情形.新条例则对信息公开答复情况进行细化. 第三十六条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明确了
7 种答复形式:已主 动公开、可以公开、不予公开的、信息不存在、不属于本行政 机关负责公开、重复申请不予重复处理、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办理.新条例将政府信息公开处理方式法定化、 规范化,明确了
7 种法定处理决定类型,每种类型又分为若干 种具体情况.这意味着,行政机关不得再以 非条例所指政府 信息公开范围 、 不属于条例调整范围 等不规范、容易引发 ? ? ―?11?―? 争议的方式作答复. 5.对非信息公开类诉求及滥用申请权的处理.新条例还对 当前信息公开工作中一些常见问题进行解答与明确.第三十五 条、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等规定,对于少数申请 人反复、大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问题,规定了不予重复 处理、要求说明理由、延迟答复并收取信息处理费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