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丑伊 | 2018-06-24 |
3 违反强制性标准数
8 审查人 何伯海 认定证书号 10161-1007 日期审查人 认定证书号 2016-12-23
8 (建筑)专业审查意见
(三)、设计深度及优化建议: 1.?设计外墙构造中应有明显的防水构造层(设计基层20厚DPM15水泥砂浆) 2.?商业部分各层应有满足安全疏散宽的的计算. 3.?机动车出入口应设明显减速安全措施.汽车出入口与近旁地面层、楼梯间人员疏 散出口间也应采取安全避让措施. 4.?地下防水一级,除混凝土自防水外应设两道辅助防水措施. 5.?玻璃幕墙形式应交代清楚,隐框幕墙禁用.玻璃幕墙下方应考虑防坠落安全措 施,见苏建函科[2015]297#文.幕墙与侧向隔墙间间隙防火封堵未交待,节点大样中 石材幕墙层间封堵应交待清楚.倾斜玻璃幕墙与楼地面夹角小于等于75度的应按屋面 玻璃设计. 6.?消防电梯应开门通向每层. 7.?水电井道楼板处应每层封堵,图中图例交待为洞口,错误. 8.?建筑吊顶应执行《公共建筑吊顶工程技术规程》JGJ?345-2014,网架下方吊顶应 设计转换层. 9.?地下室消防泵房门处仍应考虑门槛挡水. 10.?地下室汽车坡道净高应自完成面计算净高,同时地下设有卸货区,通行车型不应 仅考虑小型车,应核实. 11.?机动车道保温采用聚氨酯保温仅为B1级,不妥. 12.?地下室出地面楼梯的外窗自室外地面考虑,窗台低于0.8m应考虑防护措施. 13.?首层平面6轴线? 5#楼梯扩大前室不应采用卷帘分隔. 14.?首层平面? 出入口室内外高差200,不应采用一步台阶. 15.?二层平面应考虑3~5轴卷帘围合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