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我不是阿L | 2018-08-03 |
18、担保情况: 无担保
三、本期短期融资券发行安排
(一)簿记建档安排 本期短期融资券采用面值发行,发行利率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式最终 确定.
1、本期短期融资券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 式在银行间市场公开发行.簿记建档仅接收承销团成员提交的《东北特殊钢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
2011 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申购要约》 (以下简称 《申购要约》 ) , 其他投资者须通过承销团成员购买本期短期融资券.
2、本期短期融资券的簿记管理人为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购时间 为2011 年1月19 日9:00――11:00.承销团成员必须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向簿 记管理人提交加盖公章的书面《申购要约》 ,在规定时间以外所作的任何形式认 购承诺均视为无效,承销团成员的申购时间以《申购要约》传真(或到达)至簿 记管理人处的时间为准.传真专线:010-69306995.
3、本次招标每一个标位最大申购数量为本期短期融资券发行总量的 100%, 最低申购数量为
500 万元,申购数量必须为
100 万元的整数倍且不能低于
500 万元.
4、 每一个承销团成员在申购期间内可以且仅可以向簿记管理人提出
1 份 《申 购要约》 , 《申购要约》一经到达簿记管理人处,即不得修改和撤回.
5、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本期短期融资券的配售方案.
6、配售方案 如果簿记建档的最终结果显示, 本期短期融资券的有效申购总金额不超过本 期短期融资券的发行规模,则全部有效申购将获得 100%的配售,配售后的剩余 部分由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如果簿记建档的最终结果显示, 本期短期融资券的有效申购总金额大于本期 短期融资券的发行规模,则以各承销团成员的申购金额为权数进行分配,每个承 销团成员获得的分配金额为
100 万元面额的整数倍;
分配后如有余额,由簿记管 理人与发行人协商,按照申购时间优先原则分配.
7、簿记管理人将在
2011 年1月19 日以传真方式下达《东北特殊钢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
2011 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 (以下简称 《缴 款通知书》 ) ,书面通知每个承销团成员的获配面额和需缴纳的认购款金额、付 款日期、划款账户等.
8、承销团成员应按照《缴款通知书》的要求,按时足额将认购款项划至簿 记管理人指定的账户.
(二)分销安排 本期短期融资券的承销方式为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短期融资券的主承销商为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团成员包括本募集说明书第十四章所列示的所 有承销机构. 分销方式: 承销团成员在本期短期融资券分销期内将所承销的短期融资券进 行分销,所分销的短期融资券按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托管. 分销对象:银行间市场机构投资者. 分销价格:承销团成员与分销对象协商确定本期短期融资券的分销价格.
(三)缴款和结算安排
1、2011 年1月14 日通过中国货币网、中国债券信息网网站公布《募集说 明书》 、 《发行公告》等;
2、
2011 年1月19 日9:00 至11:00 为簿记建档时间, 接收承销团成员的 《申 购要约》 ,簿记管理人据此统计有效申购量;
3、2011 年1月19 日16:00 开始,由簿记管理人向承销团成员传真《缴款 通知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