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会说话的鱼 | 2018-08-16 |
1 年时,启动联动机制,同向调整污水处理费实 际征收标准.三是对高污染企业实行差别收费.将电镀、漂染、鞣革、造纸、洗水、印花(湿式) 、畜禽养殖、洗车、 洗衣、餐饮酒店、桑拿、沐足等行业纳入特种行业,征收标 准相对较高.为鼓励污染企业进驻环保专业基地,对工业废 水进行集中规范处理,并进驻我市环保专业基地的特种行业 相关企业,按非居民收费标准执行.
2、征收标准.我市污水处理费按用水量计征,从2014 年3月1日起至今已启动联动机制调整
4 次. 现行实际征收 标准如下:居民 0.93 元/吨,非居民 1.21 元/吨,特殊行业 1.40 元/吨.目前,我市污水处理费实际征收标准处于中等 水平(附件 2).
3、收支情况.2017 年,我市污水处理费收入约 14.88
3 亿元,支出约 16.11 亿元(含污水处理服务费、截污管网维 护维修费、污泥处置费、代征手续费等费用支出,不含管网 建设运行费用) .
二、完善污水处理费价格形成机制的主要理由、原则和 政策依据
(一)主要理由
1、落实绿色发展价格机制改革的政策要求.绿色发展 是建设生态文明、构建高质量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必然要求, 是发展观的一场深刻革命,核心是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 境.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文明思想,中央和省在《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 委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 、 《中共广 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 见》等文件中,提出要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 为主的方针,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推进环境 损害成本内部化,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推动形成绿色 生产方式、消费方式.要围绕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 活方式,制定完善绿色消费价格政策.按照补偿成本并合理 盈利的原则,逐步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探索实行差别化 收费制度,推进污水处理减量化、资源化.目前,我市污水 处理费未能合理补偿成本,各类污水处理费价差不够合理, 价格杆杠作用未能充分发挥,需要进一步落实价格机制改革
4 的决策部署,完善污水处理费价格形成机制.
2、加强水污染治理的客观需要.虽然我市近年来水污 染治理取得一定成效,但运河、石马河和茅州河等主要内河 以及松木山、同沙、马尾、五点梅、芦花坑等联网水库均为 劣Ⅴ类水,水质状况属重度污染,氨氮、COD 等多项指标劣 于Ⅴ类水质标准,市内河涌仍普遍存在黑臭现象,严峻的水 生态环境形势,已经成为东莞城市发展的瓶颈.我市围绕全 面打赢治水攻坚战,建设美丽东莞,补齐全市环境短板,已 着重推出优先完善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加快城镇污水处理 设施建设与升级改造等治水措施,要求全市上下必须充分认 识加强水污染治理的极端重要性,充分把握水污染治理的艰 巨性和复杂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以赴推进 水污染治理工作,推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价格部门需要 结合我市水污染防治形势,充分发挥价格杆杠作用,合理补 偿污水处理成本,推动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助力 我市打好碧水攻坚战.
3、污水处理成本大幅上升的直接原因.近年,随着我 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环保标准提高等影响,污水处理成本 大幅上升,主要体现在如下方面:一是新建、扩建和改建城 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按规定要由一级 B 全面提升到一级 A 标准及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的较严值,预计增加服务费 0.32 元/吨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