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ubingb | 2018-09-25 |
46 6 释义在本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 含义: 华昌化工/公司/发行人 指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保荐人、 保荐机构、 主 承销商、海通证券 指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 指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元指人民币元 报告期内、最近三年 指2010 年、2011 年、2012 年7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Jiangsu Huachang Chemical Co., Ltd 注册地址: 江苏省张家港市金港镇保税区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南海 路1号办公地址: 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东路华昌东方广场 法定代表人: 朱郁健 营业执照注册号:
320500000041715 成立时间:
2004 年2月27 日 注册资本: 261,473,176 元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华昌化工 股票代码:
002274 联系
电话: 0512-58727158 传真: 0512-58727155 邮政编码:
215634
网址: www.huachangchem.cn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化工原料、化工产品、肥料生产(按许可 证所列项目经营) ;
煤炭购销.一般经营项目:金属材料、 建筑材料、日用百货、化肥、自产蒸汽和热水;
压力管道 设计;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规 定禁止进出口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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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履行了以下程序:
1、2012年2月27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2、2012年3月20日,发行人召开了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3、2012年9月10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 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本 议案有关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4、2012年9月26日,发行人召开了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 审议批准与本议案有关的决议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5、 2012年12月28日, 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会议通过了华昌化工非公开发 行股票申请;
6、2013年2月4日,证监会下发《关于核准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3]122号) ,核准了华昌化工本次非公开发行;
7、2013年7月8日,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沪众会字 (2013)第4791号验资报告.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2013年7月5日,海通证券 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开设的专项账户收到本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获配的投资 者缴纳的申购款人民币459,520,000元. 2013年7月8日,海通证券将收到的认购资金总额扣除承销保荐费用 17,083,200元后的资金442,436,800元划转至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张家港城北支 行的1102028629000262668账号内,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 了苏公W[2013]B075号验资报告.根据验资报告,截至2013年7月8日止,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