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A003 | 2018-10-08 |
93 行的地方,对各项基本权利的司法保护繁茂且设立了保护基本权利的 特别和专有的机制[例如用以实现真正的 宪法审查(constitutional review) 的保护上诉]的地方,综合而言,个人有真正的政治参与 权和(性质和操作办法各异的)各式各样的权利行使途径和确切保障 的地方,我们认为,基於可以理解和合理的原因,请愿权或会倾向於 失去主角地位和实务上的重要性.但与此同时,在这些特点属罕有, 或只具有部份特点的地方,请愿权或会再趋活跃10 并在实践上具有重 要性. 还有其他理由或会使请愿权更趋於消失或璀璨.例如,e-petitions (电子请愿)的现象当然使请愿权的重要性复苏,居民的结社活动和 公民参与亦然,而且两者都指向所谓的群众请愿现象.11 关於宪法文本12 所规定的,属请愿权投射的简要说明就是:请愿 权是一个真正的全球性建制,而非地域性建制,因为它并不局限於特 定的空间,无论是地理空间、政治空间,抑或是法系空间. 事实上,请愿权除了普遍存在於欧洲各国的宪法13 以外,亦获纳入 (当然系以有某些不同的模式)亚洲多国14 的宪法,包括《中华人民共 和国宪法》15 ,亦都纳入了非洲16 、大洋洲17 和美洲18 各国的宪法之中. 10. 当然不是在面对专制独裁体制的时候. 11. 参见 Ulrich Preuβ, Associative rights (the rights to the freedoms of petition, assembly, and association, in The Oxford Handbook of Comparative Constitutional Law, (M. Rosenfeld/A. Sajo, eds.), 2012年,第950页. 12. 为求严谨,须说明属普通法(common law)的法律体系,基於其专有特点(例如具 有不成文的宪法),都将请愿权列於其他文件,例如权利法案(Bills of Rights). 13. 以及《欧洲联盟基本权利宪章》第44条. 14. 例如:《日本国宪法》第16条、《大韩民国宪法》第26条、《中华民国宪法》 第16条、《泰国宪法》第59条、《蒙古国宪法》第16条第十二款. 15. 第41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於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 议的权利;
对於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 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对於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 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由於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 偿的权利. 16. 例子众多,包括:《佛得角宪法》第58条,《安哥拉宪法》第73条,又或《南非共和 国宪法》第17条. 17. 参见《东帝汶宪法》第48条. 18. 例子众多,包括:《哥斯达黎加宪法》第27条,《墨西哥宪法》尤其第8条,《阿根 廷宪法》第14条,《巴西联邦宪法》第5条第XXXIV项a分项,以及近似於澳门《基94 借用其他人的说话作一简短的说明: 请愿权这项基本权利绝不 是单纯的法律和宪法的装饰品,而是政治自由的根本要素,因为它使 被统治者和统治者之间可以无障碍地沟通.
19 在澳门的实体法中,请愿权一向都是作为非司法工具而设计,俾 透过向政治机关或任何公共当局,提出请愿、申述、声明异议或投 诉,以维护人权、合法性或公众利益.20 必须申明请愿权在这个弹丸之地的宪政和法律规方面有着悠 久的历史21 ,在宪法层面甚至是恒常的22 ,这无论是因为葡萄牙传统23 本身(过去,葡萄牙几份宪法以不同的方式,无一例外地在澳门施 行),抑或之后基於延续性的投射而获澳门特别行政区吸纳. 实际上,葡萄牙几份宪法全数都有关於请愿权的规定,绝无遗 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