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黑豆奇酷 | 2018-10-18 |
五、 创新矿业负债情况
(一) 债权申报及审查情况 截至本重整计划出具日,共有
110 家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了债 权,债权申报总额为 1,693,740,343.35 元.经管理人初步审查确认债 权总额为 147,459,812.13 元,其中包括税款债权 908,751.61 元、工程 款优先债权 13,668,037.33 元及普通债权 132,883,023.19 元.
(二) 账面记载未申报债权情况 根据公司账务记载及管理人调查, 尚有约 22,008,747.44 元的账 面记载债权的债权人未向管理人申报.
(三) 其他未申报或有负债情况 青海创新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5 根据管理人目前已掌握诉讼材料,尚有
3 家在诉案件债权人未 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涉及金额为 473,590,519.00 元.
(四) 职工债权情况 经管理人调查及公示,创新矿业欠付的职工债权总额为 8,458,131.83 元.
六、 创新矿业重整中其他费用构成情况
(一) 破产费用 创新矿业实施清算或重整将可能产生的案件受理费、诉讼费、 资产管理及变现费、管理人执行职务及聘请中介机构等破产费用总 额预计约为
3650 万元.
(二) 共益债务 重整期间内,创新矿业为继续维持内部管理、设备维护、员工 工资、税款等形成的共益债务总额约为
250 万元.
七、 偿债能力分析情况 为测算创新矿业于假设破产清算状态下普通债权的获偿情况, 受管理人委托, 中天华评估公司出具了中天华咨询报字[2013]第2013 号《青海创新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 ( 《偿债能力 分析报告》 ) , 对创新矿业假设破产清算状态下的偿债能力情况进行 了详细的测算和分析.根据《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假设创新矿业于 重整受理日实施破产清算,且其全部资产均能够按照《评估报告》 青海创新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6 中所列示的评估价值变现,则创新矿业普通债权所能获得的清偿比 例为 47.43%,具体为: 公司资产评估值 1,009,162,283.47 -减 破产费用 36,500,000 -减 共益债务 2,500,000 -减 职工债权 8,458,131.83 -减 税款债权 908,751.61 -减 优先债权 13,668,037.33 剩余可供分配资产价值 947,127,362.70 待偿还普通债权金额 1,996,956,763.38 普通债权获偿比例 47.43% 单位:人民币元 (注:以上测算中待偿还普通债权金额包括经法院裁定确认普通债权、已申报 债权中尚未获得人民法院裁定确认及暂未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由于未裁定确 认及未申报债权之债权人目前尚未丧失其实体权利,为依法保障该部分债权人 的合法权益,管理人根据调查核实情况,对该部分债权暂按照普通债权性质予 以适当预留. ) 上述模拟测算仅为债权人了解创新矿业在假设破产清算状态下 普通债权预计的获偿情况.实际破产清算程序中,债务人的全部资 产均需要通过拍卖予以处置变现.由于创新矿业资产构成的特殊性 及拍卖结果的不可预见性,如公司资产进行实际处置变现,除现金 资产外,公司其他类资产的实际处置变现能力将可能十分有限,普 通债权人最终实际可获得的偿债比例可能严重低于上述受偿比例.
八、 债权分类 按照《企业破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管理人调查及 债权审查确认情况,本重整计划对债权人向创新矿业所享有的债权 青海创新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7 进行如下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