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山南水北 | 2018-11-08 |
(四)充分考虑地方环境管理差异性 根据实施方案中有关规定,对部分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很小、 环境危害程度很轻的行业,以及地方环保部门意见集中的城市燃气 集中供热设施、有一定规模的经营性餐饮行业等设置为暂缓实施行 业,纳入《名录》中.对暂缓实施行业,有排污许可核发权的设区 的市(地)级地方政府环境保护部门依据改善环境质量的要求,可 提出提前实施排污许可管理,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认定.
三、《名录》的主要内容和编制过程
(一)明确《名录》的各项适用规定 ―6― 《名录》由正文条款和名录列表两部分组成,其中正文条款共 九条,明确了名录编制的依据、分类管理要求、跨行业或者含通用 工序的企业实施排污许可的管理规定以及《名录》未列入的污染物 排放量较大的企业也应当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补充规定. 《名录》列表分为分行业类别、分类管理行业类别及实施时限 三大部分.其中行业类别对应一级行业,分类管理行业当中的一般 管理、 简化管理及暂缓实施行业为二级行业, 体现分类管理原则. 《名录》编制过程中,同时根据尽量精简而管用的原则,对一级行业实 施排污许可管理配套的行业技术规范提出设置建议.
(二) 《名录》涵盖的行业类别 根据上述行业设置原则,对相关行业进行了筛选(行业筛选表 详见附表) ,编制《名录》列表,涵盖了
31 个一级行业类别和
1 个 一级通用工序类别,共包括
80 个二级行业和
4 个具体通用工序.同 时基本涵盖了
2014 年中国环境统计年报包含的主要工业企业和
2016 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类别.2014 年中国环境统计年报中调查的
154633 家工业企业中,排放废水及废水污染物的企业
93752 家,有 废气及废气污染物排放的企业
113997 家.
2016 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 名单,共14312 家企业,其中,国家重点监控排放废水企业
2660 家、 废气企业
3281 家、污水处理厂
3812 家、重金属企业
2901 家、危险 废物企业
1637 家.
(三)提出制定行业排污许可技术规范建议 对目前国家现有的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进行了梳 理,其中包括已经颁布和正在制修订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分别为
64 ―7― 项和
29 项, 已经颁布和正在制修订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分别为
46 项和
32 项. 《名录》提出了排污许可行业技术规范的设定建议.需 编制排污许可技术规范的行业和通用工序共
51 个.
(四)主要编制过程
2016 年6月,启动《名录》编制工作,对国内外实施排污许可 管理的国家开展相关调查研究.提出编制思路和编制工作方案并报 部领导同意.
8 月,编制《名录》初稿,组织造纸、水泥建材、钢铁、有色、 石化化工、电子等行业专家召开多次专家研讨会,对行业设置和许 可范围进行了优化和调整,对部分行业排污许可范围的划分进行了 调整和完善,完成《名录》讨论稿.
10 月,组织部内相关司局、直属单位、11 个行业排污许可相关 技术规范编制单位和特邀专家召开研讨会,针对与会单位代表和专 家所提意见,对讨论稿进行优化、完善和补充,编制完成征求意见 稿.
四、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矿产资源及能源采选行业暂不纳入排污许可管理 根据实施方案中提出的分步实现排污许可全覆盖原则,排污许 可管理内容目前主要包括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对于矿产资源及 能源采选等行业暂不纳入《名录》 ,对于含有《名录》中规定的通用 工序的,对通用工序的污染排放提出申请并获得排污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