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ieth | 2018-11-24 |
1 - 云南省民政厅云南省财政厅云民社救〔2017〕7 号 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
2016 年 度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绩效评价 自评报告 民政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 根据《关于开展
2016 年度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绩效 评价工作的通知》 (民办函〔2017〕48 号)要求,云南省民 政厅、财政厅逐条对照绩效评价指标对我省困难群众基本生 活救助工作进行了自查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保障
(一)政策保障.一是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 策有效衔接,从2016 年4月开始,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单 独或联合扶贫、 卫计等部门先后出台
6 个关于两项制度衔接、 文件 -
2 - 兜底保障的政策文件,并报经省政府后于
11 月印发了《云 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做好农村最 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实施意见的通知》 (云政办发〔2016〕127 号) ,对有效衔接的目标、任务、 措 施和工作机制等进行了具体及明确.二是健全特困人员救助 供养.出台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 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 (云政发〔2016〕73 号) .三是加强 核对工作,出台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家庭 经济状况核对办法的通知》 (云政发〔2015〕21 号) ,对低保 申请家庭收入核查、财产认定办法作出具体规定.四是先后 与银监、公安、人社、统计等部门出台了四个部门开展信息 核对的政策依据,推进核对工作深入开展.五是省级部署开 展社会救助政策及成效宣传活动,印发《云南省社会救助政 策文件汇编》3000 册、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手册》10000 册. 由厅领导带队参加省广播电台 金色热线 直播,宣传政策 成效,解答群众问题;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定期在云南 民政门户网上公开社会救助工作总结、 保障标准、 资金支出、 救助人次及政策解读等.六是从
2014 年起,将困难群众基 本生活救助工作纳入省对各地党委及政府综合考评内容. 从2016 年起,将兜底脱贫工作内容纳入《云南省贫困退出考核 实施细则》 《脱贫攻坚行业部门考核办法》 《云南省贫困县党 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办法》 ,并按 权重赋予相应分值,突出民政部门在脱贫攻坚中的基础性作 -
3 - 用.此项分值
9 分,自评得分
9 分.
(二)统筹资源.一是于
2014 年出台《云南省社会救 助实施办法》 (云政发〔2014〕65 号) ,其中包含住建、卫计、 教育等社会救助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职能分工,形成了统筹 社会救助资源、强化政策衔接的政策措施.二是在
2013 年 底建立省级社会救助联席会议机制的基础上,通过定期通 报、文件抄送、信息交流、召开会议、联合督查等形式充分 发挥社会救助职能作用.2016 年在出台《云南省人民政府关 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及《云南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做好农村最低 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实施意见的通知》 时, 也多次会商交流,按程序征求了相关单位的意见.2016 年4月、6 月,民政联合财政、卫计开展了社会救助兜底脱贫及 临沧市边境一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调研,研究制定 了相关政策措施.三是省级根据民政部、财政部要求,统筹 使用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资金,在云南省财政厅、省民政 厅《关于下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