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ieth | 2018-11-24 |
2016 年第二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 金的通知》 (云财社〔2016〕214 号)中将三块资金合并下达, 并明确要求各州(市)结合本级财政安排资金和结余资金统 筹使用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和临时救助资金.调研起草并于
2017 年1月出台了 《云南省社会救助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管理 暂行办法》 (云财社〔2017〕2 号) ,创新将城乡低保、特困 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孤儿生活保障、流浪 -
4 - 乞讨人员救助等
6 项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 效益.四是全省 100%的乡镇(街道)均已设立了 一门受 理 窗口,实现办理流程和办理时限上墙,部分社区和村也 设立了 一门受理 窗口,让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此项分值
9 分,自评得分
9 分.
(三)资金保障.2016 年,中央预算安排我省困难群众 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
882609 万元,省级预算安排资金
274534 万元 (含省级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
23823 万元) ,州(市)和县级共配套
143231 万元(含社会 救助工作经费
1641 万元) ,各级财政部门均按照救助人数和 补助水平足额安排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资金,做到了应保 尽保.2016 年,全省共支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 130.57 亿元(其中城乡低保 118.60 亿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7.18 亿元、临时救助 4.79 亿元) .从资金来源看,省级、州 (市)和县级三级资金共配套
417765 万元,加上上年结转 结余资金
26067 万元,共计
443832 万元,占全省资金总支 出的 34%.2016 年,省级、州市和县级财政从预算安排的社 会救助工作经费中统筹安排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运转费 用.此项分值共
5 分,因地方配套资金占全省资金总支出的 34%,扣减 1.32 分,自评得分 3.68 分.
(四)能力建设.一是做好政策培训.2016 年,省级先 后举办
4 期政策培训班,分别是
3 月8日-10 日在昆明市禄 劝县举办的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现场推进会,5 月-5-12 日-14 日在昆明市举办的两项制度衔接暨首批
12 个脱贫摘 帽县政策培训班,9 月20-22 日在德宏州芒市举办了全省特 困人员救助供养和社会救助政策业务第一期培训班,11 月15 日-17 日在红河州建水县举办了全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 社会救助业务政策第二期培训班.二是于
2016 年11 月出台 了《云南省民政厅关于民政部门购买社会救助服务的指导意 见》(云民社救〔2016〕24 号),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办法 加强基层工作队伍建设, 明确规定州市级按 5-10 人配置工作 人员, 县级按照每
1 万名低保对象配备不少于
1 名工作人员, 乡镇(街道)按照 800-1500 名低保对象配备不少于
1 名工作 人员,并计划建立村级社会救助协理员制度.三是在《云南 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 意见》中,明确了确保完全或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特困 人员优先到供养服务机构集中供养的要求,并明确特困人员 服务机构服务人员原则上按照工作服务人员与特困供养人 员数量的 1:10 比例配备,生活不能自理的失能、半失能特困 人员按 1:3 比例配备.四是加快推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 机构法人登记工作,截至
2016 年底,全省共有
522 所农村 敬老院完成法人登记,占比 75%.此项分值总分